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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成都保卫战之序幕,复仇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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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漆黑。

到处都是漆黑一片。

骆虎带着一群精干的锦衣卫,趁夜偷偷用绳子绑在腰间,坠下了城墙。

潘龙潘虎的大营,距离成都城也只不过十里地左右,沿途周围设立了不少的岗哨。

本来也没有这必要,偏偏潘龙潘虎两兄弟有一个爱好,那就是喜欢斗蟋蟀,布设这些岗哨,是专门为了让哨兵,给他夜里到处抓蟋蟀。

真的是十分猖狂的很,在这两兄弟眼中,压根就没把明军放在眼里。

在这之前,秦邦彦就时常拍出舌头,先去潘龙潘虎的大营里获取情报。

而是他派出去的这些舌头,很快就因为语言不通,马上被人识别出来,这些人的头颅,就挂在沿途的竹竿上。

都是新近砍下不久,还不停的往下滴血。

时不时有那大胆的乌鸦,都已经入了夜,还不归巢,依旧在那里抢食头颅上的残肉。

有的已经被啄食的只剩下一个残白的骷髅头,在这黑黑的夜里,月光洒上去,竹竿上莹绿一片。

这就是传说当中的鬼火,说白了,就是死人骨头上发出的磷光。

平常老百姓被吓得要死,不明白这绿森森的火,到底从哪来,为什么还来回飘动,就是不灭?

其实这都是死人骨头上发出,时间一久,绿火就不附着在骨头上,而是飘散在空气中。

就好似一团一团的萤火虫,在这黑夜的夜空中来回飞舞。

此种景象,不光遍布大路两边的田野上,就连附近的树上,也都是枝叶发出瘆绿的光。

本该已经是秋收季节了,田野里面本来已经完全成熟的庄稼,飘洒着一股浓浓的稻香味儿。

可是此时,大量的农田被人踩踏,本该收割的水稻,都倒伏在地上,到处是死尸,腐臭的气息,混合着稻米的清香,也不知道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儿。

非要去描述,那就是心痛!

成都平原有着都江堰水流的滋润下,根本不用看天吃饭。

无论干旱与否,这片平原始终富饶一片。

天府之国的美誉不是白叫的,别的地方遇到干旱能饿死人,这个地方永远不会。

如今的天府之国,被这群倮猡族人糟蹋的不成样子。

这哪里还是天府之国,明明就是人间地狱。

一路上,骆虎和自己的手下,穿着一身黑衣,将自己隐藏在这夜色之中,在这大路上穿行。

此时的出城大路上,也是到处被丢弃的死尸,数十只野狗和狼,争抢死尸,双眼也是泛出那种森绿的光。

一旦有活人靠近,根本就不避,反倒扭过头来,喉咙间发出低沉的吼声,惨绿的眼睛加上森森的白牙,让人见了望而止步。

这是一个什么世道?

人还得给畜生让路,骆虎一行人不得不远远避开。

骆虎还好,他的手下那些弟兄们就不行了。

一路行来,断手断脚,满地都是,他们都不敢低头看,只是一味的前行。

地上的残尸,人骨实在是太多,不得不趟着走,即便是这样,鞋子里也早已是滑腻一片,不用问,这都是血!

有时候还会被丢在地上的肠子缠住脚腕,不得不忍着恶心,把人肠子解开。

而那肠子实在是滑腻湿凉一片,带有内脏独有腐臭的味道,几乎让每一个来的人,都吐了好一阵。

骆虎早在辽东战场上早已见惯了这些,不过相比于辽东那地方冰天雪地,这里的潮湿,闷热,更是让这些尸体加速腐臭,这味道的确是让人反胃。

更何况成都本来就位于四川盆地中央,大风就刮不到,更是让这种气味儿经久不散。

辽东倒还好一些,冰天雪地当中,这些尸体很快就冻成了死坨坨,有点味道的也被狂风吹得不见了踪影。

可在这闷热的四川,就完全不同了。

骆虎现在就害怕一件事情,死尸实在是太多,那种绿头苍蝇嗡嗡嗡的到处都是。

他就害怕会发生瘟疫。

那样一来,成都城的守军等不到潘龙潘虎的进攻,就完全病倒一片了。

可是此时已经顾不及那么多了,只能想尽一切办法,看能不能把这潘龙潘虎两个兄弟暗杀了。

只要这倮猡族人首领一死,余下的人马就好解决了。

骆虎正在施展陆地飞腾术,不到瞬息时间,就到了附近的第一个哨所。

他在附近等了好半天,手下的十几个弟兄才姗姗来迟。

这让他非常的恼火,低声斥责他们:“你们一个个是怎么搞的,怎么才来,照这速度,天亮以前都到不了倮猡族人大营!”

“回禀大人,小的们第一次出来见这场面,有几个弟兄被着尸臭熏晕了过去,实在是不适应的很!”

“罢了,歇息片刻,我刚才已经查看了,这儿只有三十个人,其中有五个人有鸟枪,千万别让这些人把枪打响,他们的位置分别在这里……”

骆虎在这泥地上,用几颗小石子摆放出了这三十个人的位置,指给他们看。

其中有一半人在帐篷里睡觉,一个时辰换一回班,五个固定明哨,五个固定暗哨,还有五个人是来回巡逻。

骆虎的手下,弟兄们看到这里不禁心生佩服,就这么一会儿功夫落户,就已经把这情况都已经查明了。

与骆虎回话的是一个副百户,他的手下可全都是总旗,也算是锦衣卫当中素质都比较高的军官。

总旗下面还有小旗,小旗下面才是普通的军士,这一次骆虎专门选拔了一些优秀的中层武官。

在锦衣卫当中也只有这些人才是实心干事儿,爬到这个位置上也都是凭自己的本事。

当然这些人第一次跟着骆虎出这趟官差,一开始内心还不服气,见他使出这样的本事,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就窜出去十里多地。

他们也是非常佩服的很,心想人家的军功,确实是一刀一枪挣回来的,没有半分虚假。

在锦衣卫当中,并不是你地位高就能够得到手下人的尊重。

因为到了万历年间,经过将近两百余年的发展,锦衣卫里到处充斥着那些勋贵子弟。

有时候皇帝为了奖赏世家大族,或是拉拢他们,特意就在锦衣卫当中给他们的子弟安排一些虚职。

别看这些家伙的地位崇高,压根儿啥本事没有,甚至连自理能力都差。

你要那些干实事儿的锦衣卫,从边军成千上万的士兵层层选拔而来的锦衣卫,怎么可能会服他们?

一句话,在锦衣卫里谁能打,服谁,一切都是拳头说了算。

京城的锦衣卫,在朱高炽时代,变成了行在锦衣卫。

因为这个大胖子皇帝,和他父亲永乐皇帝朱棣不同,心心念念想回到南京。

这位仁宗皇帝一直想把都城重新迁回到南京。

因为京城附近都不是什么产粮区,必须依靠南方的粮食,源源不断的从运河上运来,徒费民力。

可是他活的时间也挺短,另外他也没有勇气,只好把着这个念想,交给了自己的儿子宣宗皇帝。

然而他的儿子朱瞻基倒是很适应京城的气候,并没有执行他父亲留给他的遗嘱。

这个有名的蟋蟀皇帝,便在京城长久的留了下来,迁都就此作罢。

可是京城的行在锦衣卫的名称,却一直没变。

骆虎不敢说在南京的锦衣卫当中,是出类拔萃,但在这行在锦衣卫当中,可以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他没来之前,这行在锦衣卫的人,至少有十个爷,其中几个还被皇帝亲赐国姓,人称国姓爷。

在锦衣卫当中能够称得上爷的,那就是最能打的。

从他来了之后,这十个爷就不敢再称爷了,骆虎被称为行在锦衣卫的总爷。

简而言之,行总爷!

再加上他在锦衣卫接连破获武长春大桉,屡立大功,他手下的弟兄们也跟着他一步一步的升迁上来。

他也赢得了整个行在锦衣卫所有弟兄们的尊敬。

骆虎和这些手下的弟兄们,不敢太过靠近哨所,都隐藏在路边,一人来高的草丛当中。

远处哨所的火光熊熊,时不时从那帐篷里传来女子的惨叫声,还有男人的嬉笑声。

此时此刻,骆虎和自己的弟兄们心都快碎了,可他们不敢有所妄动,整个行动最关键的地方,就是找见那些扛着五支火枪,流动哨兵。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救人不是目的,没必要救,务必将这些人全部杀死,绝不能留活口,另外,千万别让我枪响了!”

“谨遵大人命令,对了,被劫到大帐中的十几个女子怎么办?”

这的确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果将这些人放了,鬼知道她们当中,有谁会被倮猡族士兵重新抓住。

一旦有人被抓,只怕是自己一行人,马上就会暴露踪迹。

骆虎眉头一皱,痛下狠心,吩咐他们:“一并全杀了,既然都被糟蹋了,又何必活着,总之一个活口不留,杀了之后,换上这些人的衣物,注意下刀快一些,一刀割断喉管,别让这些人发声!”

骆虎与之前早已不一样了,因为他知道,这一次是秘密潜入敌军的大营,绝不能犯一丁点错误,留下一丁点隐患。

想要做事稳妥,也只能这样选择!

“遵命大人!”

这是骆虎手下最得力的人,也是锦衣卫当中,称得上爷的人,名字叫做朱家臣,官职副百户,手脚极利索。

十几个锦衣卫在这暗夜中,迅速出击,而骆虎实在是怕自己的手下不得力,他亲自动手打死那五个带火枪的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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