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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一无所有的奴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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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泽找了得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 才最终确定下了一块栖息地,这里地势比较平坦, 方便日后的种植, 离水源处也近, 靠着山,采摘也比较方便。

最为关键的是,这附近没有大的部落,只有几个比较小的部落,最近的一个也需要走两天的路程。

一般这样的小部落, 都还在温饱和生死线上挣扎, 不会像大部落一样四处征伐, 也没有奴隶主和奴隶, 基本上全都是自由民。

把地点确定下来之后, 连着一口气在奴隶市场买了二十个奴隶, 花费不大,因为是冬天的缘故,食物比其他三季都要珍贵, 几头刚宰杀的野猪就换回来了20个奴隶。

论斤称量的话, 人居然能跟猪差不多的价钱,实在是难以置信。

冬日里是不好打猎的, 林泽拿出来的野猪都是从空间里猎得的,既肥硕又新鲜。

换回来的这些奴隶,基本上都是青壮年,脸上和他一样都带着奴隶的烙印, 可以说有这个印记在,终其一生都只能是奴隶。

林泽现在出行,都不得不戴上银质的面具,或者是擦擦厚厚的粉底,涂上遮瑕,否则露出烙印来,连跟人家谈判的资格都没有。

砍木柴、搬石头、建房子,等把一圈的房子建好之后,还要在周围垒上围墙。

这劳动量不可谓不大,不过跟在奴隶主那里干活不同,在林泽这边,是没有棍棒和鞭子的,而是按照工作量的大小,分发酬劳。

而这些所谓的酬劳,不光包括了食物,还包括了布匹和鞋子。

林泽出手大方,半个冬天下来,奴隶们已经比刚被买下来那会儿壮实多了,关键是手里头还攒下了余粮,这在以前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林泽在自己的地方自然没必要化妆,也没必要戴面具,所以奴隶们也都知道,这位出手大方、性情温和的主人,曾经也是一位奴隶。

这并不让人反感,奴隶翻身做奴隶主的例子并不是没有,只不过不管奴隶主曾经有没有做过奴隶,教训奴隶的时候手一样都是不会软的,更不会这么大方。

不像林泽这个主人,没有打过他们,反而给了他们那么多食物,而且还给他们起了新的名字。

“我们可以自己建立一个部落,没有奴隶,也没有奴隶主,所有的人都是自由民,不必被卖来卖去,也可以拥有自己的物资。”

林泽把这个新建立的部落取名为‘光’,而他则是‘光’的首领。

每天,除了日常的劳作之外,必须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拜祭,而拜祭的对象则是……三足金乌。

真的不是林泽促狭,而是他掰着手指头算了算自己所知道的所有神灵,还是觉得唯有三足金乌可以让他毫无芥蒂的进行拜祭。

这时候可没有什么盘古开天辟地和女娲造人的传说,对于神明,做所代指的对象都是天,也就是俗称的老天爷。

林泽是怎么跟部落里的人说的,三足金乌是太阳上面的神灵,给世界万物带来光明,也可以被称之为是太阳神。

比起妖帝、东皇、西皇这样的称呼,还是太阳神更能够让这个世界的人敬畏。

搞出拜祭这回事儿来,林泽倒不是为了怀念洪荒世界,而是他需要有这样一种信念。

奴隶从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都是常人没有办法想象的,洗脑式的存在,所以哪怕奴隶的人数远远的大于奴隶主的人数,也很少能看到有反抗的人。

大抵就是这样一种奴性思想根植在脑海里,在自己部落里生存的时候还好,一旦出去,碰到脸上没有奴隶烙印的奴隶主或者是自由人的时候,免不了要露怯。

要想把这种思想彻底根除,那就需要有更强大的信仰,神灵是远高于人类的,尤其是现在,知识匮乏,很多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都会归咎于神灵,比如说他之前制造的那一场爆炸,就被不少人认为是老天爷降下来的惩罚。

只要让部落里的人相信,他们是被神灵所庇佑的,是三足金乌的子民,在面对奴隶主和自由民的时候,才不至于显现出骨子里的奴性来。

林泽搞过一辈子的农业,当初在大学选择这个专业的时候,就想着未来有可能会用到,这一回也算是用上了,各种作物的习性他都是了解的,更为关键的是他不需要在这个世界费力去寻找。

自个空间里就有数不清的作物的种子,不管是粮食、果蔬,还是像棉花这样的作物都有,就连种地的工具,那也是不缺的,只是数量上没有那么多,拿出来都不过20个人使得。

林泽挑选的是最容易果腹和种植的红薯,毕竟同一个春天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因为种植作物的土地,必须要自己开荒,很多工具,也得要琢磨着做,关键是光种植是不行的,打猎和采集也必不可少。

为了让部落更加完整和谐,林泽在开春之后,特意又去奴隶市场买了十几个女奴隶,采集和做饭这方面的事情就交给她们了。

至于婚配,林泽实在是没有做红娘的打算,更何况依着他在部落里的地位,做起红娘来,根本就不会有人拒绝,万一要弄出几对怨偶来,那他何苦来哉呢。

所以还是让他们自己处理吧,看对眼了就搭伙过日子,没有看对眼的人,那就等以后再说,左右这个部落会不断的壮大,不会像现在一样只有几十个人。

春去秋来,第一批红薯收获以后,林泽就已经不打算从空间里往外拿东西了,当然他自己吃用的东西除外,部落里的人不会再得到他的馈赠,倒并非是他舍不得,而是经历了大半年的时间,没有外力帮助了,部落也是可以正常运转的。

红薯这东西是可以存储一整个冬天的,当然不是放在屋子里,而是放到地窖里头去,再加上量又多,哪怕没有肉食,这些红薯也足够吃一整个冬天。

他们打下来的猎物也有不少,因此一开始是提供了足够多的盐的,可以把这些东西全都腌制起来。

但之后林泽不会再提供了,像盐这种必需品,可以去部落大会跟其他有盐的大部落交换。

掌握采盐权的部落,基本上都是大部落,能够守得住东西,作风也都比较霸道,跟他们换盐,肯定是要吃些亏的。

不过,吃了亏才能成长嘛,到时候等他们部落壮大了,也可以去争夺采盐权,甚至是去合并其他部落。

原始社会向来都是弱肉强食,跟洪荒世界的生存法则差不多是一样的,悲悯之心在这没什么用,林泽也完全是适应了这样的法则。

他早就有想过之后去攻打别的部落,但是跟这个时代其他的部落首领不一样,他不会把那些攻打下来的部落的人变成奴隶,而是作为自由人纳入自己的部落,一点一点的发展壮大,就像兄长曾经带领他们建立妖族和太古天庭的时候一样。

至于管理方面,被雍正皇帝手把手教出来的林泽一点儿都不怯,几万万人他都能管理得了,更何况现在所有的人类加起来都不知道能不能超过十万人。

种地、烧制陶瓷、炼铁、做工具、采集草药和治病,这些林泽都可以教,水平也远超这个时代,唯独纺织这事儿,他是一点经验都没有,从来都只是用过成品,没见过旁人是怎么纺织的。

所以在这方面完全是个门外汉的林泽,压根就没有什么经验可以传授,而部落里的女人,之前都是做奴隶的,而奴隶是接触不到这样高大上的技术的,也是一窍不通。

哪怕知道要做出来的成品是什么样子的,但是想要从无到有慢慢摸索出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一直到冬天,一根线也没纺出来。

过冬的衣物全部都是用兽皮做的,林泽也不例外,这年头动物的体积都比后世大,毛色也都漂亮了很,连着过冬就两套衣服,一套是用虎皮做成的,另一套则是用狐狸皮。

当然这狐狸皮做成的衣服并非是纯色的,这年头想要拥有一套纯色的狐狸皮兽衣,还是太过奢侈了,没有人会费尽心思挑着毛皮的颜色去猎狐狸。

事实上,对于这里的人来说,狐狸并不算得上是一个好的猎物。

除了毛皮能用以外,狐狸肉实在是一言难尽,太腥了,比鱼肉还要腥气,如果不是实在饿的没有东西吃,光是闻着这味道,也不会有人愿意吃一口狐狸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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