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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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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 你不要以为他对你有什么特别的,对他来说, 你就跟他那些用得比较趁手的厨具一样,只不过是一件能够帮得上忙的工具而已。”

贝雅庭的这话可以算得上是说得十分地恶毒了。

其实以她的学识和教养, 本不是会说出这样的话的人,可是她这人太骄傲了,特别是在感情上,更是从来没有受过任何挫折,从来都是只有别人跟在身后苦苦追求她的份儿。

这次回来找季珩一,对她来说,已经算是十分纡尊降贵、委曲求全了, 想当年, 季珩一也只不过是那些跟在她身后大献殷勤的青涩少年之一啊,如今怎么就变成她手中一捧握不住的流沙了呢?

可是偏偏到了快要失去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原来是那么爱季珩一,爱到不顾一切也想要留在他身边的程度。

所以她看见阳白云会嫉妒、会冲昏了头脑, 口不择言地说出这些完全不符合她身份教养的话。

阳白云惊讶地看着贝雅庭, 她真的没有想到,居然会从她的口中听到这样的话,这真的是在她心目中高贵美丽,这世上唯一能与季大厨相配的女人吗?

见阳白云看她,贝雅庭心中也有些慌乱,可她更是高傲地抬起了头,她的脖子如天鹅般美丽, 妆容精致的眼角眉梢都透露着不屑的表情。

然后阳白云突然笑了,之前在贝雅庭面前的种种自卑和不自信像是突然被一阵风吹得无形无踪,原来女神也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的完美无瑕,其实也不过就是个怕自己的男朋友被人抢走的普通女人而已。

“我想你大概是误会了,我对季大厨并没有其他什么心思,只是把他当成厉害的前辈去敬仰和尊敬而已。”那种心思虽然有过,但自从知道季珩一曾经心有所属之后,她就狠心地放下了,到现在也确实是已经调整得差不多了,心中仅余欣赏而已。

“那就好,我希望你说到做到。”

“不过,你刚才说的那些话,如果被季大厨听到了,他一定会很失望的,季大厨本来就不是那种不尊重别人的人,可是你却把他欣赏的下属说成是一件工具,你觉得他心里会舒服吗?”阳白云不紧不慢地说。

贝雅庭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你是在威胁我?”

阳白云低头看着自己的指甲:“我怎么敢,不过我突然在想,其实跟在季大厨身边,我可以学到更多,对于以后在厨艺界发展也更有好处,何乐而不为呢?”

她的手以前并不好看,因为整天需要干活,就算洗得很干净,指甲上也总是沾染着清洗不掉的污渍,掌心上都是老茧,特别是冬天的时候,手指头上都是皲裂的伤口,一看就是一双干苦活的手。

可是现在却完全不一样了,虽然还是每天要干活,可是由于服用过各种药剂的影响,手上的死皮褪去,皮肤重新变得白皙柔嫩,指甲也变得干净健康,修剪得整整齐齐的,透着粉润的光泽。

就算是比起贝雅庭搭放在旁边的那只涂着鲜红色蔻丹的纤纤玉指,也毫不逊色,甚至看起来还要健康干净得多。

阳白云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也早就不是以前那个灰头土脸的灰姑娘了,她也长成了一个美好的女人,拥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

她并没有跟贝雅庭抢季珩一的想法,可是她也知道,从今往后,她再也不必卑微,再也不必退让,因为她也是一个值得被人捧在掌心里疼爱的好姑娘啊!

“不行,我绝不会答应的。”贝雅庭气愤得漂亮的脸蛋都有些变形了。

“这话你可以去跟季大厨说,跟我说是没用的。”阳白云平静地说,舒适地靠在了椅背上。

贝雅庭刚想要拍桌子赶她出去,以证明自己在这里还是有说话的权利的,“叮咚”,大门突然又被推开,一个打扮入时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

阳白云睁大了眼睛:“林思欣?”

林思欣也看见了阳白云:“阳白云?怎么这么巧你也在这里!”一段时间没见,她看起来又瘦了一些,昂贵的化妆品都遮挡不住的苍白憔悴。

贝雅庭站起来宣示自己才是这里的主人:“你好,请问你找谁?”她也认出了林思欣,算是本市的小名媛吧,林思欣小时候不在这个城市长大,贝雅庭又离开了太久,所以两人并不熟识,不过贝雅庭回来之后参加过几次聚会,所以跟林思欣也算是见过面。

“请问这是季珩一季大厨的私房菜馆吗?我是来吃饭的。”林思欣说,她前一段时间由于身体的问题是在太严重,就到国外去住了一段时间的院治疗厌食症,虽然没有完全治好,但也算是有点进步吧,起码不会一看见食物就恶心呕吐,而且还能稍微进食一点流质的食物了。

不过国外的食物实在是太难入口,所以她一出院就赶紧回来,急急忙忙地想要找个厨艺大师,把她好不容易找回来的一点食欲给巩固下来。

她一开始是去的时翡阁,但是听说季珩一已经跳出来自己单干了,所以又赶紧打听到这里,自己就过来了。

贝雅庭说:“对不起,林小姐,我们这里吃饭是需要预约的,季大厨每天只接待三批客人,您如果想要预约的话,我可以帮您看看可以排到什么时候。”

林思欣耷拉下脸:“不是吧,还需要预约啊,我还想着以后没天都来这里吃饭呢!哎呀,那可怎么办啊?可不可以通融一下?我也不要吃什么大餐,就给我做一碗粥什么的就可以了。”

阳白云端了一杯水过来:“林小姐,您别着急,先喝点水。”这水里当然是加了那据说十分灵验的符水了,难得有这样的好机会,她当然要抓住了。

贝雅庭一看她自作主张地招呼客人就来气,伸手就想把那杯水泼掉,没想到林思欣眼疾手快地就把那杯水端了起来:“我从早上起来就没喝过水,刚好渴了。”

试着喝了一口:“咦,大厨就是大厨啊,连水都跟外面的不一样,味道好清甜啊,喝下去有一股清新的凉意直达五脏六腑的感觉,这水哪里买的?我也要去买。”

贝雅庭疑惑地看了一眼阳白云,这儿确实是有进口的极地深泉水,但因为价格及其昂贵,所以只有季珩一做菜的时候能够使用,是绝对不可能随随便便拿出来招呼客人的,难道她刚才端出来的就是那种水?

想到这里,贝雅庭板起脸,呵斥道:“你刚才拿出来的是什么水?你不知道有些东西是不能随便动的吗?”

林思欣喝了一口下去立刻胃口大开,不知不觉一整杯都喝完了还意犹未尽,还想说再来一杯呢,突然听贝雅庭这么一说,她就有些不爽了:“这水很贵的吗?那我花钱买好了。总不至于连这点水也不舍得给客人喝吧?”

阳白云忙道:“不是的,这就是普通的直饮水,林小姐您不要介意。”

“不介意不介意,我就知道季大厨这里都是好东西。”林思欣说着,斜睨了贝雅庭一眼,“就是有些人眼睛有些瞎罢了。”

女孩子都有八卦的天性,g市上流圈子的女人们,林思欣没有哪个不认识的,突然出现一个长得还算漂亮的贝雅庭,她当然会去打听对方的来历,然后就知道了她当年抛弃痴情的季大厨,出国所谓的追寻梦想的事了。

当时她跟和她一起八卦的那几个女人都说,这贝雅庭怕是眼睛瞎了吧,季珩一这样好的男人居然都能说丢下就丢下,总有她后悔的一天,这可不,到回头来追人了吧,可是还追不追得到,那就两说咯。

毕竟男人也是有尊严的,更何况是优秀的男人。

“对不起,这里不欢迎你们,请你们出去!”贝雅庭这次是真的发火了,毫不客气地下了逐客令。

“哎呀,怎么办,喝了你这杯水感觉越来越饿了呢,好想吃东西啊,白云,你跟季大厨那么熟,你就跟他说一声吧,随便做点什么给我吃吃就成。”林思欣看都不看贝雅庭一眼,只对阳白云说。

“对不起,规矩不能废,而且,她也不是这里的员工,没有资格站在这里说话,两位,还是请尽快离开吧!”贝雅庭说。

林思欣从小也是被人捧着的千金小姐,哪里受得了这种气,当即一拍桌子:“你又算老几,有本事叫季珩一出来赶我走啊!”

阳白云过来拉住林思欣:“算了,跟这种人争执有什么意思,季大厨现在确实正在忙,他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打扰的,而且也不知道要忙到什么时候,不如咱们换个地方,我做给你吃吧,我手艺也很不错的。”她的蛋炒饭,可是连季珩一都赞不绝口的,虽然其他的还没做给别人吃过,但她对系统有百分百的自信。

贝雅庭嗤笑一声:“大言不惭!”

林思欣却直接挽起了阳白云的手臂:“好呀,名师出高徒,我相信你。”两人一扭头,再也不理睬气得跳脚的贝雅庭,高高兴兴地走了出去。

没过多久,季珩一就脚步匆匆地走了出来,见不到阳白云的身影,有些愕然地问:“人呢?”

“你是说刚才那个长得有点胖的女人吗?她走了啊,刚出来没多久就走了。”

季珩一皱眉:“不是说好了等我出来的。”在他的印象里,阳白云还是那个他说什么就是什么的胆怯小姑娘,实在想不到还有视他如无物的一天。

贝雅庭走过去,挽着他的手臂,整个人几乎都无力地贴在了他的身上:“阿珩,你不是都不喜欢别人进你的厨房吗?”

“她很干净。”季珩一回答。

因为这句回答,差点没让贝雅庭把自己的指甲戳入了掌心,干净?换句话说,就是觉得其他人,包括她自己,都不干净咯?

季珩一并没有意识到自己说的这句话有什么不对,他一直就是一个凭气味来分辨别人的人,当初他会喜欢贝雅庭,是因为她身上的气息很对他的胃口,他会觉得其他人的体味难闻,但是小时候的贝雅庭,身上有一种甜甜软软的香气,让他情不自禁地想要靠近。

后来他之所以会接受阳白云当他的助手,也是因为她身上干净的气息,从而才在平时的接触中,慢慢地接受了她这个人。

所以,干净,就是能进入他厨房的标准,贝雅庭身上的气味他不讨厌,但是同样会对食物造成影响,所以他不喜欢她进厨房,就是这么简单。

“阿珩,我不喜欢这个人,你不要再让她来了好不好?”贝雅庭用撒娇的语气说。

如果是以前季珩一一定会无条件地答应她所有不管是有理还是无理的要求,但是现在,季珩一却只是轻轻地把手抽了出来:“再说吧,她答不答应都还是未知数呢!”

所以说,她会不会来这里工作,看的不是季珩一的意思,而是她愿不愿意过来?

贝雅庭看着季珩一离开的背影,咬牙切齿,她一定不会让那个女人来的,一定不会!

林思欣的车就停在外面,她不喜欢司机帮她开车,还是自己开自在一点,但是因为她患了厌食症以来身体虚弱,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会晕倒,所以家里勒令她出门必须要带司机,她也是没办法。

看见林思欣出来,司机赶紧下车拉开了车门,两人一同坐在后座上。

司机问:“小姐,请问去哪里?”

林思欣也看着阳白云:“对呀,你去哪里做饭给我吃?别太远了啊,我饿了。”

司机有点奇怪地抬头从后视镜里看了阳白云一眼,小姐饿了?还要这个女人做饭给她吃?这可是他给林思欣当司机那么长时间以来第一次听到这种话。

阳白云两手一摊:“我住公司宿舍。”意思就是说她也没办法找到可以做法的地方啦!

林思欣一拍大腿:“那就去我家!”

别人都以为林家在g市算是新贵,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林家祖上在当地也算是老牌世家了,只不过林思欣的父亲林正则年轻的时候选择了在邻市发展,并且事业越做越大,变成了当地的地头蛇,以至于别人都不知道他们其实是g市人了。

大概是年纪大了想要落叶归根,所以才慢慢地把事业的重心转移到g市,林思欣也跟着父母搬了回来,并且还听从父母的安排,准备跟时谦订婚。

其实她有厌食症这事并没有瞒着时谦的,只不过当时时谦看重的并不是她这个人,而是她身后的林家,而且林思欣的厌食症也不至于严重到要致命的地步,所以时谦也没有太在意。

那时候两人尝试着见过几次面,首先作为一个颜控,林思欣对时谦的外表还是很满意的,再加上他也一直表现出温文有礼的样子,既然自己的婚姻始终都不能把握在自己手里,那干脆就找一个看得顺眼条件又好的就行了,所以林思欣也爽快地答应了这件婚事。

后来在订婚之前,她偶尔会听说一些风言风语,说是时谦的性格比较暴戾,在公司的管理上也有点独断专裁,总之不是一个那么好相处的人,那时候她就有一点想要打退堂鼓的意思了。

可是订婚宴的请帖都已经发出去了,她可没有这个胆子这个时候说不订婚了,没想到倒是时谦他自己缺席了订婚宴,让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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