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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鸭吃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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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昭开口说道, “干爹还查阅了很早之前的蝗灾记录,在形成飞蝗之前,确实是有蝗虫增多的现象。毕竟干旱是控制不了的, 今年春天就旱了一次,现在蝗虫多, 蝗虫的虫卵肯定也多, 如果要是再干旱……确实是有蝗灾的隐忧。”

孙峥知道昭昭口中的干爹是林鹤,林鹤在郧河县的表现, 在建安府的作法孙峥都是亲眼看到的,听到了这里孙峥表情严肃了起来,同意了一起去西南。

在孙峥也同意一起去西南之后,这一次太子离开京都的人就定了下来。

同行之人除了孙峥之外, 有都察院的一位正四品的佥都御史,兵马指挥司的两位同知, 太医两人,剩下的就是兵卒与护卫。

还没上名册的是孙峥与沈誉。

沈家人当然也不放心太子去西南之地, 那里夷人多,沈家不能接受万一之差池,于是现在走南闯北的沈誉, 提前出了城,就在前面不远处等着太子等人。

这名册一出,汪贵妃撇了撇嘴, 觉得沈岚等人当真是防得滴水不漏,不过也随他去了, 她本来就没准备在路上动手。

之前孙峥还觉得现在就开始考虑蝗灾,太子考虑得太远了一些,结果这一路上因为每到一个地方就会挖掘一些土壤带上, 从显微镜下来看,蝗虫卵的数目在随着南下,数量是渐渐增多的。

本来太医署的王太医与胡太医是准备多看一些其他的微小世界,现在因为蝗虫卵多的原因,也全心全意开始想办法灭虫卵。

上一次灭蚊就是通过给灭杀蚊虫的卵来实现灭杀蚊虫,他们下意识地就想要通过同样的方法实现灭杀蝗虫。

此时赵翊林也想明白了汪贵妃的谋算,猜测她网罗了能人,光是从京畿之地的蝗虫增多就可以远远断定西南会有蝗患?

按道理就算是这虫卵增多,也不能说明就会发生蝗患,但是有汪贵妃要推着他去西南,赵翊林心中觉得只怕是这三处只怕已经有蝗患的隐忧了。

他在心中记下这件事,准备回京了之后找到这位能人是谁。

这一次西南之行,除了佥都御史之外,赵翊林带过来的都是亲信,现在一路南行蝗虫卵不断增多的现状,让所有人都在想着一件事,有什么办法可以灭蝗。

首先想的法子还是灭虫卵,王太医首先出了一个方子。

“不成,”孙峥摇头否定了王太医的方案,“这土地里的蝗虫卵也看到了,是在根系处这里藏着,这是在荒草之下的,如果要是灭杀,这剂量是不够的。”

胡太医也赞同地说道:“王太医,确实不行,还得把整个草地给翻过来,不像是灭蚊那么简单。”

王太医叹息说道,“只有这个法子可以灭杀虫卵,其他的并没有什么好办法。若是这个都不行,我觉得直接放弃灭杀虫卵的准备。”

孙峥看着王太医的模样,捏了捏眉心,“是的,这灭杀虫卵确实行不通。”

“我觉得还是得用番邦人的法子。”胡太医开口说道,“是不是在蝗虫还幼小的时候,可以让家禽去吃这些蝗虫。”

“西南这粮食都少,只怕养家禽更是困难。”赵翊林摇头否决了这个发,对着的孙峥询问说道,“有没有办法毒杀幼虫?”

孙峥摇头,“这蝗虫与蚊子都是遇到了药物可能就直接逃走了,这种灭杀的效果很快就会扩散开,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蚊子还有办法驱赶走,蝗虫目前驱赶走,又会在其他地方聚集在一起。无论是幼虫还是成虫都没办法。”

王太医说道,“当真不能用番邦人的法子?”

沈誉认真地解释,这家禽能够吃蝗虫,他手下去海外的人只是听说,并没有亲见,现在西南的事情已经在眼前了,现在也没办法带人去番邦找办法灭蝗。

此时佥都御史看了一眼沈誉,忽然说道:“西南本来就穷困,他们自己是出不起钱去养家禽,但是沈老爷可以。”

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沈誉身上,沈誉看着佥都御史,干笑着说道:“于御史,您说笑了,我做生意赚得也不多。而且刚刚也说了,这用什么家禽,我也不确定,怎么让家禽吃蝗虫,可能还要想办法,没有那么容易。”

于御史笑道:“沈老爷,您不必谦虚,我也不是来算您的越洋商行能赚多少的,只是……猜测您有一些钱。至于说养什么家禽,我倒是知道,买一大群鸭子就可以了,可以用鸭子来吃蝗虫。”

赵翊林奇道:“于御史何处此言?难道于御史去过海外?”

于御史摇摇头,“回殿下的话,在下并未去过海外,只是在下幼时家贫,娘亲咬牙供我读书,这读书的钱从哪儿来,是我娘养鸭子一点点攒出来的钱。”

“很多人并不爱养鸭子,觉得鸭子的翅膀能飞得高,如果剪掉了翅膀,这母鸭就不爱生鸭蛋了,还得日日去小河里游泳,要喂食也麻烦。喂养得多了,还会吃光河中的小鱼小虾。大部分人都是喜欢养鸡的。”

“我娘觉得,鸭虽然麻烦了一些,但是生得肉多,价格卖得更高,我娘就试着在旱地养鸭子,她像是放牛一样,把鸭子赶到了山上。”

“山上什么多,也就是这种蚂蚱、蝗虫多,我娘养的鸭子最喜欢吃的就是这些,刚开始我娘养的少还不觉得,后来我娘的鸭子群养得多了,村民都觉得就连虫子都少了不少。而且吃够了这些虫子,鸭子偶尔下水嬉戏并不会吃鱼和虾。”

“放鸭和放羊有些像,只要找到里面的头鸭,控制住,驱赶鸭群就可以了。我在休沐日的时候,都会给娘减轻负担,正好也放过鸭子,所以我也很清楚,这鸭子只要不给吃别的东西,赶到了农田里,它就会扑棱着翅膀过去吃蝗虫了。”

说到了这里,于御史笑着说道:“沈老爷不必谦虚,若是买上……数万只的鸭子,从祁贵入内就开始吃蝗虫,一路再去广越,在去云滇,差不多就够了。”

“而且其实沈老爷也不是只进不出,只需要出一次钱买上鸭子,这鸭子去了农田里自己会吃蝗虫,产下粪便百姓们还高兴,而吃虫子的鸭子格外肥美。最后再把鸭子宰杀卖掉,岂不是正好?”

王太医看着于御史的模样打了一个寒噤,这位佥都御史看着斯斯文文的,没想到想到的主意居然是这个风格,按他的说法这鸭子才做了大贡献,转眼就把鸭子给吃掉……

反而是沈誉是商贾思维,若是买鸭子只需要买幼鸭,一路赶着去了西南,这样一路吃,还当真可行。

“于御史有兴趣做这买卖吗?”沈誉兴致勃勃地说道,“我这边倒是直接买鸭苗也可以,不过几位若是想要出一些银子跟着买也可以,这鸭子买了多少只,最后一只卖出去多少钱都算入到其中。”

一只幼鸭价格很便宜,差不多十几文钱就可以买一只,一次性买上万只鸭子,只怕还不要十文钱,等到鸭子这样吃蝗虫长大了,变成了成鸭,就是二十几文钱一斤,一只鸭子可以卖上百文钱,若是按照于御史的说法,这鸭子还会比一般的鸭子更重,说不定两百文钱一只成鸭都有可能。

于御史立即说道:“沈老爷,能不能赊账?在下囊中羞涩,可也不想错过这样轻松而又赚钱的买卖。”

轻松?

众人本来不解,听着于御史的意思,这鸭子越多越容易结成群,根本就不存在鸭子乱跑,而且当鸭群扩大,还会有野鸭子融入进来,差不多现在这个时候就可以买上一些鸭子,一路走,这些鸭子就可以吃已经生出来的蝗虫。

“这种赶路的鸭子淋了雨也不怕,并不会容易生病。”

于御史借款了一百两银子买鸭,其他人少到三两银子,多则五十两银子,也都参与了进来。

定下了买鸭的计划,到了长江流域的时候,差不多见着蝗虫已经开始乱蹦,沈誉就开始买鸭。

基本去一个地方,沈誉就把这个地方的鸭苗给买的干干净净。

大鸭子带着后面小小的鸭子一路吃着已经生出来的蝗虫,等到了西南之地,这鸭群已经达到了十万只,而这个时候,不少人都增加了钱财的投入,就像是于御史说的,吃了蝗虫的鸭子也长得太快了一些!

浩浩荡荡的鸭群过来,让已经接到了圣旨的祁贵布政使傻了眼。

在一片绿头鸭里,他的表情困惑到惶恐,这真的是太子一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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