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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刀剑年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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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克斯国王一直以来,都显得偏激而固执,即便亲善他的首领与部落,也会心生不满。他做的决定,很少接受建议,更不要说质疑。

然而这不代表他是愚蠢的糊涂蛋,很多时候,这个率领着所有诺德人的老人,只是缺乏一点小小的警告。

现在,诺德人的营地里,有一位焦急等待的信使。他是骑着马来的,虽然诺德人并不稀罕这种畜生,但在必要的时候还是会使用的。

偏偏很不巧,无论是雷克斯、拉格纳,还是奥拉夫、刚定、牛颈温斯,平日里吐口痰都能听见响的大人物,现在统统都在前线,指挥诺德人有史以来最大的战役。

如今跺跺脚,能说话算话的,就只剩下了国王之子,勒斯汶·西尔格德,在斯瓦迪亚喝过墨水的‘文化人’,无论是服饰饮食还是作行思想,都在向斯瓦迪亚靠拢。

对于那娘们一样精细的服饰,和宴会上吃饭喝酒慢条斯理的德行,很多首领十分不屑,甚至在背地里叫他‘斯瓦迪亚兔子’。

当然,公平来讲,沃尔夫在和自己的心腹、戴安娜共餐,或者自己吃的时候,都显得差不多,在主张文明慢食上,沃尔夫不反对别人,却也喜欢斯瓦迪亚式的优雅。

至于衣着……沃尔夫从来没有很在意自己的打扮,战争也由不得穿带蕾丝边的衣袖。很多时候站在泥地里,黑加仑军的将军和一个勤劳踏实的农夫看上去,差别并不是很大。

但这些小里小去的事情,并不能影响国王之子的声誉。更要命的是他对还保有首领部落制度的同族,毫无遮拦的蔑视和讥讽,而且是那种以高等人类研究猴子的口吻,从不忌讳神与先祖。

如果不是碍于雷克斯国王可怕的强势,早有人把他的脑袋割下来当球踢。这一点不仅拉格纳、奥拉夫不喜欢,就连他的父亲雷克斯也深表厌烦,曾经不止一次对他大加指责:

“你特码这么喜欢斯瓦迪亚佬,我把你送进城里,给里老小子做礼物好不好啊?!!!”

但毕竟儿子再烂也是自己的,尤其对于五十多岁的雷克斯国王来说,新的继承人人选已经是不可能的了。

为了能让儿子在自己升入瓦尔格拉后,顺利接班掌握权力,还是给他安排了许多职务与助手,强行拎着他进步。

“士兵,你来自哪里,有什么要报告的!”勒汶斯坐在平日里父亲的王座上,铅灰色的高背大椅几乎把身材瘦削的勒汶斯夹在里面,看起来一点也不像国王之子,倒像是一根不知道哪里放好的小香肠。

那个诺德士兵的头盔与皮甲短袖上沾着紫黑色的血迹,说话的声音非常急促,像是有人在使劲催一样:

“我是驻守提哈南部的、萨托尔子爵的护卫,我来汇报战争上的紧急……急的事情!”

勒斯汶从来没有关心过这些中层贵族谁是谁,好在身边有合格尽职的书记官点头示意,才勉强地做了几个表示了解的表情蒙混过去。

“在昨天,我们遭受到了斯瓦迪亚大股部队的袭击!”

勒汶斯的脑子‘嗡’地响了一下,雅尔们对父亲强硬指挥的不满,不是一两天的事情。这场失败出现在父亲忽视的南部未完全包围封死地区,显得非常糟糕。

这个王子已经能预见到一脑袋热浆糊的奥拉夫,踢飞凳子站起来大声质问父亲的样子。虽然那些领主又粗野又野蛮说话又难听,但骂起人来还真是好可怕的。

拉格纳一直就这个问题反复强调,即便大家都厌烦了等待,拉格纳依然嫌准备的不够多。

即便勒汶斯对这位太具声望的侯爵很是反感,却也无从否认,拉格纳在战争与战略上,是无法言喻的天才,无论是父亲还是他自己,都不具备这种非凡的能力。

明里暗里怎么抓住拉格纳是个‘篡位者’这一点做文章,也不能改变务实的诺德人,承认拉格纳能力与地位相配的观点。

“你们遇到了多少斯瓦迪亚人?”勒汶斯皱起了眉头,战争是让他头疼的,因为他既不擅长,也没有兴趣去了解“什么样子的部队?”

“前后共计一千多人,我们损失惨重!我们收拾了一夜,尽早萨托尔大人才抽出时间来命令我汇报。”士兵们苦着脸说道“如果您不介意,我可以告诉您——一败涂地!”

********************一天前********************

“团长大人,那些诺德人集结!”斥候骑着黑骏马,从侧面树林与会而至“三千人左右,都是步兵,武器装备比较杂乱,阵型比较散乱,没有什么特别的,和您估测的极为相近!”

玫瑰骑士团团长罗斯·科迪点了点头,他的半身甲已经很久很破了,如果不出意料,一柄战锤随随便便在前胸皮金混合加厚的位置敲上几下,罗斯先生就要光荣地披着背心作战。

这种原始早期的半身甲防护性,还不如斯瓦迪亚大多数骑士推崇的无袖板甲。无论是看起来还是做工,都像是一圈坚毅的铁叶子对接串上去的。

这种开价,属于北方工匠为了应付大量订单设计,所进行的大胆创造。省去了下半部分的长摆护罩衫,也算是大大节约了材料、缩短了制造周期,在某种意义上讲,功德无量。比传统的锁子甲、无袖板甲产量高,就是有些倒霉的扈从和轻骑兵穿上去,很寒酸很想骂娘罢了。

现在,罗斯的装备已经彻底处于报废的边缘,可怜的骑士团团长不仅要为它的防护性担忧,还经常为其保暖性忧愁。

“他们打算吃掉那支补给对……我们的人在抢救最后一点储存在外的粮食。”罗斯冷静地做出了判断,用石头在地上摆出双方的态势:

一排紧缩的小石子摆在中间,表示节节后退的补给队;一圈稍显粗大的石头摆在周边,半包围着那排小石子,这是不断挺近的诺德人;还有一排大大小小的石块,代表玫瑰骑士团的骑兵和步兵,他们的位置在诺德人的左侧斜后方,却也离着补给队极近。

“我们应该由步兵支援我们的盟友,骑兵从侧翼打击,共同战斗击败敌人。”

西蒙斯斜着眼睛,看向这个浑身上下散发着理想菜鸟‘恶臭’的年轻人:“罗斯,你告诉我,你的军事理论课是不是满分?”

“啊……我一直在努力!”突然被问到奇怪问题的罗斯想了想,颇为不好意思地回答道“这么说大也不是很大的错误……”

“那么很好,你的军事理论,一定是教授你,怎么尽可能风度翩翩的,击败对方那个混球。同时拯救你的同胞于水火,尽可能减少牺牲,对吧?”

罗斯不说话了,看着那些石块发呆,他猜得出来西蒙斯要讲述的概念。

“你也还记得,那天晚上你冲击那个叫沃尔夫的诺德佬带领的军队,付出了多少伤亡。现在你的骑士团还剩下八十多人,还有些失去了马匹,无法补充,冲过去对于诺德人而言,就像是在牙缝里塞了个苍蝇。至于步兵……五百个没有严格训练的部队,也就是大一号的苍蝇把。”

这个恶心的比喻立刻得到了一片欢声笑语,但罗斯丝毫不以为意:“当如果是一只聪明的苍蝇,他就可以挑好时机,把巨人活活呛死。”

莱森点点头,西蒙斯两眼一亮,旋即也微笑着点点头,那笑容里写着不言而喻:“你其实很早就能想到这个办法,不是吗?”

罗斯苦涩地转过身去,风霜让这个奔波的骑士显得很憔悴:“不光彩……恶劣程度仅次于抛弃战友。”

西蒙斯哈哈大笑起来:“那您打算怎么样?舍生取义,杀身成仁?傻蛋,人要是嗝屁着凉,可就什么都没有了。罗斯,我们失去了和平,骑士的光荣在照耀你,但不代表脑子也要被照耀的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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