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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指鹿为马〖求收藏,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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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蕊骑着单车,至于与猴子共骑,还是算了,骑坏了,他还要修,太麻烦。

“吼!”

虎啸山林,好大一头畜生,足有三米长的体型,加上虎尾,足有四米,还没有靠近,就有一股凶戾的煞气扑面而来,是一头伤过人的猛虎。

“呔,找死!”

孙悟空怒斥一声道。

“莫要动手,交给为师。”

陈光蕊开口。

“指鹿为马!”

陈光蕊看向那猛虎,淡淡的吐出四个字,纵横家神通力量发动,洁白才气洒落而下,玄妙力量作用在猛虎身上,下一刻,那斑斓猛虎,化作了一头雪白,神俊的宝马。

至于为什么白马,当然是因为和尚不骑白马,就没有取经人的气势。

气势绝对不能丢!

“悟空交给你了,好好调教,让它明白,自己是一头马,学会吃草,别弄死了,以后,他就是我的临时座驾。”

陈光蕊语气淡然的道。

“好嘞,师傅交给我就好,不出盏茶功夫,定让它认清现实。”

孙悟空现在对于陈光蕊的神通,那是佩服不已。

很快,孙悟空就发现,那吃人猛虎仿佛真的变成了马,它自己觉得,没毛病,自己就是马,好可怕的儒家神通。

一路上,孙悟空与陈光蕊随便交谈,陈光蕊问了他很多事情,他也从陈光蕊那里打听到了陈光蕊的一些事情。

比如,他的师傅,是大唐人族皇朝的状元,自己领悟儒道修士法,主动认孔圣人为师,而那位,竟然是通天教主一缕元神转世投胎,所化的人物。

通天教主,猴子说心里话,猴子真心不太懂。

而,陈光蕊随便给他讲了一个故事,叫封神大劫。

刚开始,他还真当故事听来着,后面却是惊的毛都竖起来了,直接炸毛了。

孙悟空第一次觉得自己很无知,像一个傻子一般,跑去大闹天宫,与作死有什么区别。

不由得,回忆起了,当初千辛万苦,寻道问仙,在东升神州的凡尘街道上看到的耍猴的狙(ju)公。

他看到那只被耍的猴子,当时,他就挺愤怒的,立志要修成长生不老术,逍遥快活。

结果却是发现,自己还是被耍了。

经过那个故事,孙悟空再也不敢傲气了,对陈光蕊也越来越敬重了。

长路漫漫,一路上,寒风凛冽,师徒二人,倒是很合得来,孙悟空负责出去打猎,每次吃肉的时候,陈光蕊都要来一句“阿弥陀佛,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孙悟空很是无语,不过,如今的佛门戒律,其实并不完善,很多和尚,那都是吃肉喝酒的,哪里会讲究那么多。

这一点,哪怕是原著都不太强调,人前尽量选择吃斋饭,也不过是为了方便。

肉食,不论是在什么时期,都比素斋珍贵,你一个吃白食的和尚,一来还要吃肉,那不是让人讨厌,觉得贪多无厌吗?

所以吃斋,只不过是为了更好的活下去,放低了要求。

“师傅向着这个方向走,有一户人家。”

孙悟空腾云驾雾,早已,打探好了路线。

陈光蕊骑着猛虎马,不急不缓,边走边修行。

他需要领悟的道则太多,哪怕是悟性超绝,也不能懈怠,对他来说,这漫长的取经路,又何尝不是修行过程。

“悟空,你每隔一段时间,出去打打秋风,脸皮厚一点,找那些你曾经天庭认识的‘好朋友’,多化缘,你现在是和尚,西天取经多难,他们就不给支持一些支持。”

陈光蕊耐心的点化着齐天大圣孙悟空,这几天,吃凡尘烤肉,伙食太平淡了,这样对于修行无益。

“可是,师傅你说过,我要保护你。”

孙悟空很认真的道。

“空空,这你就不懂了,此行为师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你看那么严实,保护的太好,妖怪怎么把师傅抓走,妖怪不把师傅抓走,怎么经历劫难,你可是灵明石猿,先天九窍石胎,猴脑子,又不是猪脑子。”

陈光蕊认真的教导道。

齐天大圣孙悟空觉得自己算是大开眼见,见识师傅的无耻,什么叫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而且,他还觉得很有道理。

所以,他又懂了。

“悟空,明白了吗?”

陈光蕊照常询问道。

“师傅,我懂了。”

孙悟空很认真的道。

“那好,牵好马,带路,今天晚上,我们不用露宿荒野,我要吃窝头,肉太难吃了。”

陈光蕊感叹道。

“是啊!”

孙悟空深有体会的道。

天天吃肉,也太痛苦了。

…………

观音菩萨望着莲花池中,师徒同心,徒恭师严的一幕,本来,神色冷峻,她觉得,让陈光蕊去西天取经,绝对是一件最错误的决定。

可是,如来佛祖看重的陈光蕊的身份,身上的气运,能够给取经大计带来的好处,其他的一概不管。

再次看了眼手里的花脑子,观音菩萨无喜无悲,她的直觉告诉她,一顶帽子送过去,就像那什么打狗,有去无回。

重点是,孙猴子不一定愿意戴,就算是他上当,那陈光蕊也会捣乱。

不由得,观音菩萨又想起了他那个金箍,如果留下来,她还能收服一个强大的妖怪,看后山紫竹,免得又有人打她竹子的主意。

要不,还是算了吧!

孙猴子现在挺听话的,也没有说不愿意去西天取经,这样一来,岂不是省事?

这两个箍,倒是可以留下来。

这么一想,观音菩萨突然觉得心情好了不少。

今天晚上安排的盗匪就要上门了,到时候等那孙猴子打死人,那陈光蕊自认为是人族半圣,瞧不起妖怪的家伙,还不与孙悟空打起来。

想到她让木吒安排的事情,不由得,观音菩萨心情大好,等待看好戏。

…………

诗云:

焰焰斜辉返照,天涯海角归云。

千出鸟雀噪声频,觅宿投林成阵。

野兽双双对对,回窝族族群群。

一勾新月破黄昏,万点明星光晕。

一家庄院当中,陈光蕊与孙悟空将狩猎到的黄羊,野兔,送给这俩人家,要求就是休息一晚,吃两顿斋饭,今晚与明天早上的伙食。

这家人,庄院有四十左右的中年壮汉,靠打猎,放牧为生,家里还有妻子,三个儿子,儿媳妇,两个女儿,孙子孙女,那壮汉,竟然是一眼认出了孙悟空。

原来,小时候上山放牛,见过被压在五指山下的孙悟空,还给他吃了野果子。

重点是,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一看,就让人印象深刻,他记忆很深,小时候还想要将猴子救出来,却是回家被老爹揍了一顿。

围着木塌,吃着窝窝头,陈光蕊与孙悟空心情很好,果然,窝头与米粥,比烤肉好吃。

师徒二人对视一眼,一切都在不言中。

至于,吃白食,那是不可能的,有手有脚,为何要吃白食。

瞧瞧电视剧原剧情那头蠢猪干出来的事情,随便打点猎物,也能吃饱,每去一处,不管贫富,能吃能喝。

陈光蕊不由得在考虑,碰到那头猪,是该打死它呢?还是锤死它?

当然,他也不知道,会给他安排哪个版本的猪八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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