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次元->欢喜江湖->章节

第一百四十四章 搭讪绝技

热门推荐: 我有一座天地当铺 我真不是魔神 从向往开始制霸娱乐圈 诸天新时代 食物链顶端的猛兽 剑仙三千万 女配她天生好命 都市国术女神 宇宙级宠爱 特种兵之战狼崛起

在束岐边界的满春平原地带,一条叫做满春的溪流静静地流淌着,为下游的一个芳香四溢的古镇提供甘甜的水源。

顺着清澈的溪水向前走,便瞧见一大片广袤无边的青青草地,蔓延千里。在柔软的绿草中有着一条条弯弯曲曲,自然优美的小路,浑然天成,不像是人工铺设的。

在道路的始端立着一个檀木质的大门,上面挂着一块匾额,清晰的印着三个大字——寻李镇。

寻李镇是个世外桃源般的地方,远离人烟,四季常春。寻李镇方圆百里之外分布着近些年来灾祸不断的是非之地,而神奇的是,不幸从不会殃及到这里,人们形象的称这里为被神眷顾的神圣之地。

在这里,一年最常见的景象就是农民们赶着牛羊在草地上漫步,吹着微风躺在地上,牛羊群乖乖的在附近吃草,偶尔还会有写才华横溢的人高歌一曲,乐声高亢嘹亮,在蓝天白云之下,将寻李镇淳朴的民风展现得淋漓尽致。

到了饭时,规规整整的房屋就会冒出缕缕炊烟,香味馋的小狗汪汪的叫起来。

再说起这寻李镇最多的东西理所当然就是李子树。几乎家家户户都种着两三颗李子树,一个季节便会结一次果。

李子是这里镇民最喜欢吃的水果,也是主要各户人家的经济来源,因为镇民不多,镇子并不是很富裕,但是却安居乐业,大家都很知足,生活安逸而美好。

然而——

熙熙攘攘人头攒动的大街,来来往往络绎不绝,赫连礼抱着铅华穿梭在人群之中,目光到处寻找什么东西。

“有没有看见?”赫连礼并没有找到,询问起铅华。“没有啊,到处都没有。”铅华竖起耳朵,使劲抽了抽鼻子。“怎么会呢?刚才还在的,转眼之间就没影了。”赫连礼坐在路旁的一块石墩上,回忆起刚才那个小女孩的模样。她的眼睛大大的,大概十岁左右。身着一身宝蓝色的长裙,裙边和袖口挂满了银色的小铃铛,跑起来就会发出叮铃叮铃的声音。

要说起他们为什么要找那个在人群中一闪而过的素不相识的女孩,那是因为她顺走了赫连礼这次带出来的所有家当,如果那只钱袋找不回来,他们的路就走不下去了。

“看那孩子长的水灵灵的,怎么可以偷人家东西呢?”赫连礼懊恼的说。“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铅华拽了一句文词。

“快点找到她,我们还要继续赶路呢!”赫连礼休息片刻,便重新打起精神,他收到单两发来的消息说要马上出发,争取大家早日回合前往七骨山。

“大哥哥,我在这里哦!快来抓我啊!”正当他们发愁之际,那个小女孩的声音传来,她居然主动朝他们挥手致意。

“是你,你站着别动,我这就来!”赫连礼叫她站住。

“站着不动的是傻瓜!大哥哥来抓我吧!”小女孩咿咿呀呀的做着鬼脸,宝蓝色的身影凭借着小巧的身材在人群中自由的穿梭,犹如一尾灵活的小鲈鱼。

“唉,现在知道大个子的悲哀了吧?”铅华不忘挖苦赫连礼。“把我放下来,我去追他。”他自告奋勇。

“你怎么追她啊?”赫连礼强烈质疑他的能力。“没有人告诉你狗的鼻子很灵吗?”铅华瞥了他一眼。“那你刚才怎么不说!”赫连礼捂头崩溃。“我以为你可以做到的,看来是我想多了。”铅华留下这样一句话,窜出去追那个女孩了。

“呵呵。”赫连礼冷笑两声,慢慢腾腾的追了上去。

铅华迈开他的小短腿,飞速前行着。小女孩回头看着,没看到刚才那位帅帅的大哥哥,只看见他怀里抱着的那只小肥狗,你还别说,虽然狗是肥了点,但是跑起来还蛮快的。

“小肥,你好啊!”小女孩打了个招呼。没想到这一下拨到了铅华最敏感的弦。铅华龇牙咧嘴,穷凶极恶的扑向小女孩,眼看着就要追上了。

小女孩毕竟还小,不知道铅华怎么就突然生气了,一下子就慌乱起来,哭着往前跑,不小心跌倒了,擦破了皮,不敢多停留一刻爬起来就跑,仿佛身后将她追赶的是豺狼虎豹一样。

铅华觉得不妙了,这种情况被群众看见了的话又是一起天大的误会了。

“大家快看!有只恶狗在追小女孩呢!”一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喊声响起。“是啊是啊,那个小女孩都哭了。”有人随声附和。“我们快去把那只狗打走。”不知道哪个贱人说了一句。群众立马沸腾起来,拿着刀枪棍棒集体追赶铅华。

铅华直冒冷汗,恨不得长出翅膀飞起来。

“你就放心跑吧!这里的事交给我!”赫连礼的声音通过心灵交流传达给他。经过很长时间的磨合,他们终于可以做到心灵沟通了。

铅华的一颗心搁回了肚子。

赫连礼在朝廷上被称为“万能的金点子”,出馊主意一个顶俩,但是在危急时刻,他的馊主意虽然损人,但确实有些用处。

他的大脑飞速运转,想一想什么东西可以让人收回目光,有凝聚人的作用。果然还得是那个东西……赫连礼邪气的笑了,伸出了罪恶的小蹄子拿走了身边四五个人的钱袋子,解开绳子将钱币一通全倒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各位!您们谁的钱袋掉了?”赫连礼中气十足的吼了一句。

大部队止住,毫无违和感的朝着棍棒原路返回,齐声嚷嚷着:“我的钱!你们不许乱动!”大家你不让我我不让你,有关系的没关系的都搅合进来,没过多久大家都打成一片,赫连礼汗颜,按耐住想要驻足观看的心情,匆匆追赶铅华去了。

话说铅华本以为那小女孩跑一会儿准就跑不动了,没想到先挺不住的是自己,小女孩倒是哭得越凶跑得越快。

铅华渐渐的跑不动了,还在苦苦支撑着,他感觉自己已经跑出了城内,跑到了郊区,甚至跑出了郊区,跑到了另一个城中境内,放眼望去皆是养眼的绿色,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他狗头发胀,昏倒在地不省人事。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自己并不是自然晕倒,而是有人在背后玩儿阴的偷袭他。

“你干什么?光天化日之下杀狗吗?”赫连礼亲眼目睹了事情经过,义愤填膺。刚才就在铅华想要停下的时候,一个身穿白衣,身子瘦弱的男子突然出现在绿色之中,抡起棍子朝着铅华的脑袋来了一下。虽然把他不得不承认,这一棍子打的他爽翻了,要知道他没那胆子打,这也算是“借刀杀人”一把。

“那你家狗光天化日之下欺负小女孩就对了吗?”那男子虽然瘦弱,但讲起话来柔和却很有底气。他眉清目秀,五官并不是多精致,但是就是这样普普通通的五官组合在他的脸上就给人一种很耐看的感觉,而且身体赢弱,有一种天然而生的温柔气息。

“你这话说的就有道理了,别人家的狗当然不可以,但这是我家的狗,爱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凭什么干涉?”赫连礼性格中最大的缺点只有一个,那就是爱欺负老实人。这一看见弱小的人骨子里的王族骄纵就忍不住释放了出来。

“谁家的都不可以。”温柔男子用同样温柔的声音说道。

“你别只说我们的不对,是那个小女孩先偷走我的钱袋的,不然我吃饱了撑的追她到这里来?累死我了。”赫连礼厚着脸皮说,其实他只不过追踪着铅华的气息瞬移过来的而已,脸不红气不喘,不过铅华确实累完了,真是应了那句话——累成狗了。

“偷钱袋?时月,他说的是真的吗?”温柔男子就算是生气的时候也让人害怕不起来。

“我没有,别听他胡说。”被叫做时月的女孩可怜兮兮的拽着男子的衣角撒娇道。

“天地良心,我可没胡说,她现在就拿着我的钱袋,你是这孩子的家人吗?”赫连礼问道。那男子点点头。“看你的样子应该是她哥哥吧?我跟你说,好好教育教育你妹妹,小小年纪就在大街上偷东西,以后还了得?”赫连礼小题大做道。

“不好意思,我是时月的父亲。”男子纠正说。

“额……都差不多,你教育教育她就对了……”赫连礼语塞。

“时月,跟爹爹说有没有拿这位哥哥的东西?”他好言询问着。

“我只是看他长得好看,想带他来见见父亲而已。”小女孩揪着手中的钱袋扭扭捏捏的说。

“带他来见我?为什么?”这回轮到他疑惑了。

“我想让您看看,我以后要嫁就嫁给这样的男人,只是后来出了点偏差,来追我的人变成了这只小肥狗,他好凶,我害怕他,我就跑,边哭边跑,钱袋就忘了还回去。”时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像受了多大委屈一般。

赫连礼听说缘由,哭笑不得,敢情是自己被泡了?这小女娃的手段还真高明!(未完待续)

相关推荐:成为反派世子之后汉魏文魁我的鬼仙妻灰烬神座灰烬之主至高的神圣秩序龙珠之我能看到战斗力我在魔王城伪装怪物我来自泽塔星加州第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