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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第二章养尸·尸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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踩着拖鞋赶到警察局的时候我冷汗都冒了一身了, 虽然说我对这个小姑丈真的不是很满意, 但我也没想他死啊。

诚然,人还没死,真死了电话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给我打电话了,问题是他被僵尸给咬了啊。

划重点——被、僵、尸、给、咬、了!

我靠, 被僵尸给咬了这是小事吗?

事大了。

被妖怪给咬了一口,只要不是带毒的妖, 那只要没被咬死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咬掉了一块肉而已,至少命还在, 养几个月还是会长回来的, 但被僵尸给咬了,不好意思, 僵尸正好是带毒的妖,还是带毒的妖里头最坑的一种。

被别的带毒妖给咬了, 最严重也不过一死,而被僵尸给咬了, 死都不能死得消停。

觉得老腊肉怎么样?长生不死, 有着一份体面且积德的工作, 什么都不缺, 羡慕吧?

那我告诉你, 他曾经吃人无数呢?

并非每只僵尸诞生的时候都是有灵智的,从棺材里一爬出来就有灵智的僵尸属于十万里无一的特例,而这一类僵尸不是生前死得极惨因而怨气冲天, 便是执念深重,因而勉强能够保留一点灵智。但实际上,就算能够保有灵智,它们也无法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

僵尸的进化是通过猎杀别的物种吞噬其血肉精华,有点像凶兽,但又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吃嘛嘛香,不过也幸亏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否则芸芸众生也不用活了。

每一只从低级爬到高级的僵尸都必然吃过数之不尽的人,踩着累累尸骸成就大妖。

老腊肉虽然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但这也只是他。

僵尸在进化和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时候会产生魔魄,拥有清晰的灵智,但就算如此,嗜血仍旧是本能,而谁能控制自己的本能呢?就算能控制,又为何要控制它?最典型也最近的例子还是少凰,若是没有被孟凰给找回去,少凰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成为神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神孽,最后被神族联手灭杀,亦或堕入魔道成为一方大魔,为祸世界。至于尊重生灵的生命什么的,想都别想,在魔的观念里,蝼蚁是不需要尊重的,不论是生命还是思想都不值得尊重。

当然,你要说神和魔很像,好像也没什么区别,那么我告诉你,区别大了。

神好歹会披一层名为虚伪的皮,虽然你可以说神这是道貌岸然,但伪善也是善,要让别人承认那是善,至少得先付出了,让别人受益了才能做到。不求回报的付出,那是圣人,不是神。因为披着这样一层皮,神族的本质还是秩序的,虽然这秩序跟人族的三观差得不是一点两点,但差得再大那也是秩序。而魔,弱肉强食是唯一法则,如果这可以称之为秩序的话,那么魔是有秩序的。

君族记载着很多的史料,其中就有不少关于魔的,若是杀戮千万人能让自己得到好处,魔会毫不犹豫的动手;别人都没招它惹它,只是因为觉得别人不顺眼就毁灭了一整个世界,这也是魔才能做得出的事。

随心所欲,没有道德更没有法律观念,这就是魔,而少凰,本该成为那样的存在,虽然她现在貌似也没好太多,但九十九步和一百步终究还是有区别的不是吗?(ps: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觉得现在的少凰很无语,但她是真的很好了,妥妥的遵纪守法良民一枚,十佳良民啊)

放纵远比克制容易,因为克制需要用一生的力气,而放纵,完全不需要,只要跟着欲望与本能走就是了。

低级僵尸修炼成高级僵尸后有了灵智是不会考虑吃素的,它们仍旧会吃人,只是从原本的靠本能狩猎更进一步,从小boss升级为大boss,但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还是boss。因而,老腊肉已经不是僵尸界的一股清流,他根本就是一股泥石流。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有毒,被僵尸咬一口,死了的话会尸变,没死的话会死,然后再尸变。

尸变之后变的可不是老腊肉这种高级僵尸,而是毫无灵智只有嗜血本能的行尸走肉,必须进食无数的生灵且不在半道上被人干掉才会生出魔魄产生灵智。

到时候小姑丈尸变,你说我带具行尸走肉回去见小姑姑还是抓个几十万人族给小姑丈当食物,吃出灵智吃出人形后再带回去见小姑姑?若是前者,小姑姑得哭死,若是后者,那我得担心僵尸小姑丈会不会把小姑姑给下锅了,僵尸可不会控制自己的嗜血本能。

反应过来被僵尸咬了一口的后果后我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穿上衣服,拖鞋都没换就跑出了门,连被尘寰看到追问发生了什么事都顾不上回答。

小姑丈你可千万别尸变,你若是变成了僵尸,小姑姑怎么办?好吧,小姑姑就算了,她会难过,但最后一定会坚强的走下去;安安怎么办?算了,这位比小姑姑还不需要让人担心;高岚怎么办?嗯,高岚怎么办?她可是货真价实的小孩子,亲妈离婚后很快就二婚,高岚已经够悲催了,老爹再死了,那还不得悲伤逆流成河?

谢天谢地,我赶到警察局的时候小姑丈被咬了一口的胳膊,伤口附近已经失去了知觉,被咬掉了一大块肉,若不打止痛药,疼个好几天是必然,然而....小姑丈一点都不疼,我随手找了个木签扎伤口他也不疼。

有一句话我特别想说:mmp!

小姑丈这会再心大,看着那黑色的伤口也该知道不对了。“这、这.....”

我掏出一张符贴在了伤口上:“尸毒,你快尸变了。”

小姑丈道:“还真是僵尸啊。”

所以你半夜三更给我打电话,其实根本不确定是不是僵尸?

我想打死他,半夜三更扰人清梦也不觉得不道德吗?

“电视上不是说被僵尸咬了应该用糯米吗?”一个年轻的警察道。

我说:“对啊,应该用糯米,但这半夜三更你去给我找袋糯米来啊,等你把糯米找来了他也该尸变了。”而且,我这符也不差。尸毒说白了就是毒,既然是毒,逼出来就是了。这枚符纹就是我为了逼毒给创造出来的,虽然画起来非常费力,但效果却是值得的,只要不是特别厉害的妖毒都能逼出来,尸毒什么的,不在无法逼出的序列里,至少咬小姑丈的僵尸的尸毒弱得一逼。

解决了小姑丈尸变的问题,我说:“僵尸呢?你们烧了没?”

“没烧,在太平间呢。”

已经打算走人的我默了。“你们可真是艺高人胆大。”

碰上僵尸没给烧了也就算了,居然还弄到太平间停尸。

不过这样的话,就还得去一趟太平间看看怎么回事了。

僵尸不是正常的躺在某个台子上的,四肢都给折了,再绑成了粽子,最后冻成了冰块。

我瞅了瞅尘寰,尘寰抬手就消融了粽子身上的冰块,然后粽子就要跳起来,可惜跳不起来,他身上的绳子可是警察们特别找出来的,质量贼好,挣不脱。

我拿手套戴上,检查了下粽子的身体情况,身上有部分的肉没了,去哪了就不必说了,我指着那些仿佛猛兽咬的伤口对脸色苍白的小姑丈说:“看到没,你差点就跟他一样了,麻烦你下回珍惜一下你的小命,别忘了你家里还有妻子和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呢。”虽然少凰没有你也能活得好好的。

“我是警察。”小姑丈嗫嚅道。

我觉得拳头有点痒。

小姑丈又道:“这次也是不小心,以后我会尽量注意安全的。”

这保证的可信度.....跟母猪上树的可信度没什么两样,真的需要豁出命的时候,我相信小姑丈绝不会跑,而他不跑就还是重蹈覆辙。不过,我也无法开口让他跑,如他所言,他是一名警察,这是他的工作。

不论是在大洪荒时代自己摸索着建立的三观还是君族给我养成的三观都不允许这种临阵脱逃的事,若非如此,靁也不至于死在宁渊的剑下,而雷泽界,不想这个,想想就觉得心头戾气暴增。

我略疲惫的抹了把脸,比对了下靁与君羽落的三观,忽然意识到了为何神族会有换了一个躯体等于换了一件衣服,亲人还是亲人的观念。虽然从神变成了凡人,虽然很多的东西都改变了,但最本质的东西却是从未改变。不过,也幸亏如此,否则我现在就得发愁人格分裂了该怎么办。

“累了?”尘寰问我。

我说:“我有点愁。”

尘寰以为我愁的是小姑丈,便说:“你让他身上多带几张符,应该不会出事。”

“不是他,是我自己,上辈子留下的烂账。你还记得吗?少凰说过的,换了一个躯体如同换了一件衣服,亲人仍旧是亲人,不可能因为亲人换了一件衣服就不认它了。”

尘寰怔了下。“你有很多仇人吗?”

我有很多仇人吗?

这个问题问的真好,我竟无言以对。

大洪荒时代诞生的古神,哪个是没跟人有过过节的,但因为那个时代的特殊性,就算有过节,只要不是不死不休的过节,都不会多么放心上。而能够不死不休的过节,不外乎夺妻之恨、杀父母之仇什么的,前者的话,我爱的是凤凰,而凤凰单身到死,从未接受过我的告白,可以略过,杀父母之仇什么的,我那一代的古神有哪个是有父母的?全是天生天养的。因此问我哪些神与我有过节,那我能报出一长串的名单来,当年与娲灵游历洪荒,干过的架太多,揍过的神数不胜数。

会想要我的命的,我还真想不出几个,毕竟,我再怎么得罪人也从未将人往死里得罪,最多就是别神想揍我一顿。

但是,我清楚的记得,宁渊提起过,它是被人故意引到雷泽去的。

当时因为要死了,因此这事我也就没问,问清楚了也没用。而且,我与凶兽之间也是有过节的,因此全当自己的死是倒霉催了,但现在复活了,那我就不得不自己当年的死不是真的倒霉这个事了。

按着神族的观念,不论我顶着什么皮,我都是靁,而我是靁,当年害我的人发现我没死,肯定不会罢手。

生死之仇,必须以一方灰飞烟灭,一点渣渣都不剩,彻底死亡再也无法复活告终。

md,我什么时候跟人结了这么大仇?

尘寰想了想,问:“那你有没有亲人,亦或是朋友,如少凰说的那种,你换了件衣服,它们仍会让你进门的那种。”

亲人就免了,我没兄弟姐妹也没父母,子嗣倒是有,但这无数元会过去,君族多次濒临绝种,我的孩子们虽然理论上是不朽的长生者,但种族有难也不可能袖手旁观,这么多年,早就死得差不多了。特别好的朋友也就两个,凤凰已经死了,娲灵,具体情况不清楚,但人族的神话里告诉我,她已经因为补天而亡。而君族的记载里也有娲灵补天的记载,补天意味着什么.....我可没忘记当年三大神尊为何而死,单是这些已经足以我推测出娲灵的结局。

三个挚友,两个成了天道修补天地的材料,唯一一个没成砖石的我却.....不提也罢。

“两个已经死了,还有一个,我也不知道它是不是还活着。”

那么多的量劫与无量量劫,能够从开始活到如今的神祇少得可怜,那个人,我还真不确定它是否活着。就算活着,真见面的话,那我还得头疼,不过,真活着的话,头疼也得把问题给解决了。

尘寰瞅着我,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没说来。

我将僵尸给烧了,然后就跟警察们告别了,小姑丈在我走之前问我:“能不能再给我们几张符?”

我将身上可以用来逼毒的符全都掏了出来,别的符就没给,并不是什么符普通人都可以用的,很多具有攻击性的符必须有灵力才能使用,给了他们也是浪费。

离开太平间后尘寰终于将之前欲言又止的问题给问了出来:“你之前的表情有点奇怪,是那个不知道还活着的神有什么问题吗?”

我说:“也没什么问题,只是它是我的道侣。”

尘寰:“.....”

对着一个想要追你的人说自己有道侣,虽然是上辈子的,我估计这世上不会有第二个人有我这种经历了。但因为那是上辈子的事就觉得这辈子不用再负责了,那就想得太美了。

凡人或许可以以那都是上辈子的事,早就过去了,我什么都不记得了而过着自己的新生,再次嫁娶,但在神族,别说我已经想起来了,就算没想起来,也别想再次嫁娶。除非我灰飞烟灭,死得透透的,亦或是对方已经与别的人结为道侣,否则这婚事就还是作数的。

当然,我也可以不管不顾的开始新的感情与婚姻,但那不是我的性格。而且,神人结为道侣是要天道作证的,要取消也必须双方都在场,不通知另一方就单方面取消,天道会认为你在耍它玩。

不管是否要开始新的感情,这事都必须解决,我得确定它是不是还在守着,若还在,那就得解除道侣婚约,若是不在,那就不必了。

尘寰很是一言难尽的看着我:“都那么久了,你怎么就确定它没有与别的人在一起?”

我说:“不知道啊,所以才要弄清楚它死了没,有没有找别的人。不管怎么样,都结为了道侣,总得有始有终。”

尘寰没再说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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