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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祸不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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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确实不是一般的大。

按照他原本的计划,若只是他一个人的话,这二十两银子,应该勉强够支持他抵达扬州甚至是会宁,可现在若是带上郑家大小姐这个一向大手大脚惯了的累赘的话,这银子根本就撑不到扬州了。

这还不是最麻烦的。

最麻烦的是如何来躲郑家的追逃。

在过去的这段时间里,他算是问清楚郑大小姐是怎么逃出郑府的了,因此对于郑家接下来的反应,也大致有了个推测。

日上三竿后发现女儿出逃;

接着拷问书香和墨庆一番,问明出逃的方向;

再接着是派快艇来豫州大肆寻人、追逃……

从时间上来说,应该还是有所缓冲的,但若想到了豫州即刻换船去扬州,那十有八九船还没驶离豫州,他们就被抓回去了。

因此,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不是继续南下,而是在豫州躲风头。

也就是说,在接下来的十天半月里,他是别想下扬州了,除非他能顺利解决郑家的追逃问题。

那么问题来了。

他手中那二十两银子,足够他带着娇生惯养的郑大小姐在豫州城里支撑半个月吗?

看来得把赚钱计划提前才行了啊!

作为一个穿越者,在网上看多了穿越指南后,他当然不会觉得穿越后赚钱会是一件难事,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有勇气把郑大小姐派人送去的那二百两银子视为粪土。

可现在他却发现,事情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穿越后该怎么赚钱?

关于这一问题,网上到处都是的穿越指南里有着很多的方法,比如说制香皂、吹玻璃、搞水泥……

可现在他却发现,那些绝大部分都是长久之计,需要一段时间的积累跟铺垫,而他现在需要的却是赚快钱。

根本就不靠谱!

这该如何是好?

正当他头大时,船已驶离黄河,拐入了通济渠,并且很快就抵达了豫州城。

从地理位置上来说,这个世界的豫州城,应该相当于另一个世界的开封府,中原有名的古都之一,在过往的历史上,数朝数代都把都城定在了这里,只不过在最近一两百年以来,因为南北分割,这里的都城功能已逐渐被废弃。

这是必要的,比如说,豫州城距离黄河也就十来公里的距离,而黄河的这边是南夏国,那边就成了北华国,两国就隔黄河而治。

也好在最近数十年以来,北华和南夏的关系还算融洽,否则的话,豫州城早已沦为战乱之地。

豫州城的都城功能虽没有了,但其雄伟壮观和繁华却依然保留着,算得上是大夏国北部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人口众多,商贾云集。

对于郑经来说,古豫州城算是他头一回亲眼所见,可是在记忆里,很多地方却是熟悉的,因为原来的那个郑经就曾在这里呆了很长一段时间,来参加乡试,并且一举中举。

于是乎,在豫州城外西门码头下了船之后,他便轻车熟路地带着郑书笙进了西门,然后又绕向了南门方向。

“咱们这是去哪啊?”

生怕自己行踪暴露的郑书笙不安地问道。

别看郑氏的老底是在荥阳郡,可是在豫州城内,郑氏的产业也不少,随处都有郑氏的生意存在,并且某些生意搭理者都曾多次见过她,因此她生怕自己被认出来。

“找家大点的青楼把你给卖了啊。”

郑经却还在吓唬着地主家的傻丫头。

郑书笙自然不信。

要知道,郑浪之虽然是寒门出身,但已经是举子,而古往今来,士子是极为重名声重气节的,因此根本就不可能干出那种拐卖良家妇女的事来,更何况她和他还是同宗。

再说,就算郑浪之胆子肥,把她卖到了豫州城里的青楼里,她也不怕,因为郑氏在豫州的名气同样也很响亮,她只需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没有任何一家青楼敢收她。

“呸,给你几个胆子。”

啐了书呆子一口后,她硬着头皮跟着那个已不把她当大小姐对待的坏家伙往下走。

七拐八拐之后,两人从西门抵达了豫州城的南城。

郑经之所以来南城,是因为豫州城的贡院就在这边,原来那个郑经曾经来这里参加过乡试,因此对这一区域还算熟悉。

而他抵达这边后所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郑书笙进了一家成衣店。

这是准备换装了。

不管是郑书笙身上那套书童服,还是他自己身上的锦袍士子装,都带有明显的郑氏家族的痕迹,必须得换掉,才不至于轻易被人问出行踪。

也就是说,要想不轻易被郑家抓回去浸猪笼的话,接下来他们必须得隐姓埋名加隐匿行踪了。

很快,两人焕然一新出来。

一袭的布衣士子装。

毕竟是在贡院附近的成衣店,买到现成的士子装还是很容易的,包括郑书笙能穿的小号士子装。

终于从书童变成了士子的郑书笙倒是有些兴奋,哪怕身上穿的是在她看来相当廉价的布衣,她也兴奋地上上下下打量个不停。

郑经却有些肉疼了。

在这个世界,吃的倒还算便宜,比如说一石大米也就300钱左右,可一整套中等品质的棉布士子装,却得花上他差不多2000钱,也就是二两银子。

最为关键的是,郑书笙一套还不够,必须得再来一套换洗的,再加上他自己的一套,六两银子就没了。

这么下去,他那二十两银子能花几天?

看来,必须得想方设法先赚点钱才行啊!

正当他琢磨赚钱的事时,郑书笙却摸着自己的肚子,弱弱地对他说:“我饿了。”

我又不是你爹,你饿了这么看我干哈?

看着她那貌似无辜的眼神,郑经忍不住先腹诽了一句,可一想到这毕竟是一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在饿急了时能像个小孩子似的向他乞食,已经很不容易了,于是他心又软了。

那就先带她去吃顿好的吧!

哪怕真被抓回去浸猪笼,也得先当个饱死鬼是不?

其实此时的郑经自己也饿了,毕竟是一大早就坐船来豫州,他早上同样也连包子都没来得及啃上一个,而他又没有带干粮的习惯。

很快,他又带着郑书笙进了贡院附近一家名为翰墨轩的中档酒楼。

按理说,他跟郑书笙想要隐匿行踪的话,理应少在贡院附近抛头露面,因为毕竟郑家也知道,郑经在豫州城里,也就对贡院一带比较熟悉。

可人都是有侥幸心理的。

在郑经看来,原来那个郑经虽然来贡院参加过乡试,但交游并不广阔,在豫州城里没几个熟人,因此他觉得,在这里吃顿饭应该还没事,大不了吃完就转移阵地。

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他刚带着郑书笙上到酒楼的二楼,不远处一桌立即就有人高呼了起来:“咦,这不是浪之兄吗?怎么又有空来豫州城了?快来快来。”

郑经:“……”

靠,这么快就遇到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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