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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章 逼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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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本是放松休闲的场所,可是现在,没有几个泡吧的人是为了放松,甚至还不辞辛劳的想要更加累一些。所以,酒吧就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夜店。

由于酒吧是现代都市的重要配置之一,所以看一个城市的发达于否,通过夜店的质量就可以看出来。

深圳,这个因为邓爷爷而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城市,其夜店的规模与花样,足以令北、上、广这三大城市为之汗颜。

中华路这条街酒吧林立,有奢华的爵士,也有高档的慢摇,更有喧嚣的热吧,无论你是哪个层次的人,在这里,总能找到适合你消遣娱乐的地方。

这里,是整个深圳时尚的中心点,时尚二字在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背着LV穿着GUCCI的曼妙女郎比比皆是,就连那些酒吧服务员都有穿着爱马仕的,要是不穿件国际名牌,都不好意思大声说话。

潮流,位于街中,名字很有气势,只不过进去之后会发现,这里的装修并不起眼,甚至会让人有些失望,只是在舞台上那八根气势非凡的石柱上的雕刻使这里显的有那么几分韵味。

现在时间还早,酒吧还没有开始营业,服务员也好、公主少爷也罢,都在那里装扮着自己。

与这些浓妆艳抹打着发蜡啫喱的人比起来,趴在吧台上抽烟的陈凤喜显得与周围有些格格不入。他也穿着服务员的服装,只不过他的脚上并没有油亮的皮鞋,他的头上也不是时髦的发型,整个人散发出来的也不是那种阳光、帅气的气息,而是一股子死气沉沉的压抑。估计换谁落得这种地步,都会感到压抑。

晚饭过后,酒吧的客人渐渐多了起来,陈凤喜也像其它服务员一样开始忙碌起来。

只不过,他的脸上没有机械化的笑容,有的只是一抹思考者般的深沉。

“莫姐!”

“莫姐!”

“莫姐!”

一个穿着黑色深V晚礼服的女人出现在大门口的时候,所有人都殷勤的上前献上了自己最真致的笑容。

不过这个女人显然对这些谄媚的小子不怎么感冒,她直接就摇着那肥硕的屁股走到了那个陈凤喜身前,打了一眼男人的鞋和他的发型,好心说道:“凤喜,你这样哪行,你老是这样哪能赚到钱?难不成,你真准备只靠工资吃饭?”

陈凤喜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笑起来这么好看,可就是不爱笑,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也不知道家仙是怎么想的,让长的这么帅的男人在这里上班,也不怕被人勾走了。”莫姐一脸不解地嘀咕一声,在临走的时候,还从包里掏出了一盒软苏烟放到了陈凤喜衬衣的口袋里,大大咧咧地说道:“天天连包像样的烟都抽不起。凤喜,哪天你跟家仙黄了,就找我。姐包你!”

莫姐走后,陈凤喜便是将那盒软苏塞进了裤子口袋里,看着那个女人还算丰满的背影,陈凤喜不由就是哭笑不得地笑了起来。

莫姐是这里的公关经理,下面人都叫她莫姐,一些顾客都叫她莫子,至于她的真名,没有人知道,在这种地方混,没有几个人会用自己的真名,甚至就连登记时候用的身份证,都不一定是真的,也就是陈凤喜,会在这种场合以真名示人。

挣扎的结果就是折磨,折磨的结果就是痛苦,苦着苦着,陈凤喜就习惯了这一切。想要从胡家仙的控制下逃脱,简直比从关塔那摩越狱还难!

“吱……”

“吱……”

两辆红色的汽车以夸张的速度刹停在了潮流吧的大门前。

红色的宝马Z4在这条街上并不太惹人注意,但是那辆黑色的迈凯伦1C却足以令人侧目。无论是路上的行人,还是站在潮流吧门口的服务员,均是被从车上走下来的三个女人吸引了眼球。

身材高挑,皮肤白皙,再加上那种极其富有侵略性的漂亮和奢华的打扮,让那些色狼都不敢在她们的身上做太多停留。

在这条街上出现的大多数女人,身上都会背一个LV的包,或者戴一块像欧米茄这样的名表,但是像她们这样,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部都是国外奢侈品牌的女人,却并不是多见。

三女每个人身上的行头,都可以轻松买下她们的座驾。这种女人,令人不敢直视,最起码那些习惯了和白领富婆打情骂俏的服务员们,不敢去直视。三个女人就像是那出巡的公主一样,挺着胸脯走进了潮流吧。

三女的出现,在服务员的圈子里边掀起了不少波澜,不过这个波澜,对陈凤喜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

“我擦,这三个女人真他妈有钱。”

“怎么了?”

“咱们家里的震店之宝都被她们给点去了。”

“不是吧?那瓶八二年的拉菲堡?”

“是啊!”

“我去,有钱,真他妈有钱,赶紧去卖弄卖弄你的风骚,让她们把你包头了吧。”

“……刚刚已经卖弄过了。”

“你们瞎叨咕什么呢,那种女人是你们敢想的吗?还不快点给我干活去!”

正谈论的热火朝天的服务员,被魁梧的东北汉子给吼开了。

卢雄,潮流吧的经理。

他的身材很魁梧,可以和鲁大将媲美。

吼走那些家伙之后,卢雄便是凑到了陈凤喜身前,看着陈凤喜口袋里边的烟问道:“莫姐给的?”

陈凤喜点了点头。

卢雄一脸羡慕地拍了拍陈凤喜的肩膀,道:“你这家伙,天天闷不作声的,就把莫姐这个富婆给搞到手了,厉害啊。”

陈凤喜不冷不热地说:“怎么,你对她有兴趣?”

卢雄连忙摆了摆手:“她?算了吧,养不活。”

“让她养你呗。”陈凤喜不以为然地说道。

“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不过……我觉着还是算了吧,我怕被她那大腚对坐死。我忙去了,回头聊。”

卢雄来的快,去的也快,像平常一样,又是自来熟的和店里的客人打招呼去了。

陈凤喜经常到夜店,但是从未真正的了解过夜店人们的生活。

这些看似衣着光鲜的家伙背后,都有着一段令人心酸的过往。

特别是那些对谁都要献上媚笑的小姐,十个有八个,都是为了家人或者男朋友下海,而到最后的结果,往往都是遭到家人的鄙夷和男朋友的抛弃。

跟着胡家仙,陈凤喜学会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孤。以前他也孤,但是并没有像现在这么孤。以前还没有发现,现在他才觉着这个孤点没什么不好,特别是在这种喧嚣的环境里,视旁人无物的这种孤独感,令他感觉很不错。虽然有那么点入定的意思,但是他觉着,这更多是一种心境上的境界。

凌晨一点,潮流吧的生意已经进入了高峰。

色狼们已经开始大胆的去占那些微醉女孩的便宜,更有甚者,会直接挑几个已经喝醉的女人带走。

陈凤喜已经帮四对男人清醒女人喝醉的情侣们叫了出租车了。

他们是不是真的情侣,没有人在意,连酒店都不会去管这些,他们更不会去管。

不过,那三个女孩,却是始终无人敢去接触,自始至终,她们都是在那里独饮着。

来夜店钓鱼的,都是有自知知明的,他们只会去抓肯定能到手的猎物,绝对不会去碰那些永远无法到手的猎物,比如坐在二楼拐角的那三位。

从三个人选的位置就可以看出来,她们来这里,是为了喝酒来的。

因为那个地方,根本看不到热闹的舞池,更看不到舞池中间那八根石柱上的表演。

凌晨三点,酒吧的人群开始三三两两的散群。

来的时候都是孤单影只,走的时候大多数都是成双成对,这,就是夜店,一个造就一夜恋人的温床。

“啪啦!”

“滚开!”

酒瓶的破碎声和女孩愤怒的叫骂声在二楼拐角响起来的时候,除了陈凤喜之外,所有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工作,好奇地看了过去。

“雄哥,这三个娘们太横了,根本……不让人说。”被骂下来的服务员一脸的愤怒,不过他唯一能做的,也只是在这里发发牢骚而已。

卢雄皱了皱眉,道:“也不能因为这三位大小姐咱们就不关门了啊!那个谁,凤喜,你上去和她们说说,咱们要关门了。”

陈凤喜点了点头,放下手中的抹布,直接就走上了二楼。

“暄暄,你就别生气了,为了那种男人,不值当的。”

“小静,陌陌,我想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对我?我对他那么好,我对他那么好,他凭什么那么对我?”

上了楼梯,陈凤喜就听到了三女的对话。

从对话中可以听的出来,那个叫暄暄的女孩失恋了。

别说是暄暄不明白了,就连陈凤喜都不明白,像这种资质优良的女孩,怎么也会被人甩掉?

暄暄已经有了醉意,趴在桌上开始抽泣起来。

那个叫小静的女孩坐在她旁边,不停的安慰着她。

至于那个叫陌陌的女孩,却是有些没心没肺的在那里玩着手机、看着微薄。

陈凤喜直接走到了卡包前面,客气地冲着三人说道:“对不起,我们要打烊了。”

暄暄二话不说,捡起桌上的杯子就摔到了陈凤喜脚下碎玻璃上,怒声吼道:“滚!”

陈凤喜低头瞥了瞥地上的碎玻璃,又看了看桌子上的空酒瓶,不急不慢地说道:“天下最傻的事不是去爱一个自己不该爱的人,而是为了一个不值得自己恨的人而作践自己。我可以再帮你争取一个小时,只有一个小时。”

说完陈凤喜就扭头离开了。

他的话,让三女均是愣了一下。

不知是陈凤喜的话起了作用,还是三女已经在这里呆烦了,在陈凤喜下楼后不久,三人就结账离开。打扫完卫生,陈凤喜独自一人踏上了回家的路。

黑暗中的那盏灯,令人向往,也令人迷茫。

看着在风中摇曳的灯光,陈凤喜不知道应该开心还是愤怒。

胡家仙,这个妖女,不光有魔鬼一样的身材和样貌,同使也有着魔鬼一样的心肠。

为了防止陈凤喜逃跑,胡家仙给陈凤喜下了一种奇怪的毒,如果他不想再被那冰冷刺骨和火烧心肺的感觉折磨,他只能乖乖的听胡家仙的话,因为只有她烧出来的汤药,才能让陈凤喜的病痛不发作。

“回来了。”

陈凤喜刚刚才走到门前,这间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里边就传出了一个脆如银铃的女声。

白色的雪纺裙使皮肤白皙和长相甜美的胡家仙看上去像是一个天使,也正是这副天使的面容,引得无数人死在她的石榴裙下。

便利店并不大,只有五十多平米。

楼上是胡家仙休息的地方,楼下是陈凤喜休息的地方。

因为是二十四小时营业,所以陈凤喜根本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而那胡家仙,每天则是没心没肺的一觉睡到自然醒。

陈凤喜推开了玻璃门,就闻到了那诱人的饭香。

胡家仙做饭的手艺很不错,甚至都可以和那些张长弓相媲美了。

每顿饭的三菜一汤,也是将陈凤喜喂的比以前要胖了许多。

陈凤喜坐到了马扎上,看着桌上的溜肥肠、炒鸡肝、酸辣土豆丝和紫菜汤,肚子都不由自主的咕噜了起来。

“先洗手去。”胡家仙一边给陈凤喜盛着饭,一边不冷不热地说道。

陈凤喜无奈的起身进了洗手间,揉了把脸,洗了洗手,再出来的时候,桌子上已经多了一罐打开的青岛啤酒。

胡家仙用纸巾擦了擦瓶沿,这才将罐里的酒倒进了一次性纸杯里,刚好两杯,一人一杯。

“今天什么日子?怎么想起了喝酒?”陈凤喜好奇地问道。

胡家仙笑了笑,道:“今天我生日。”

胡家仙笑起来很好看,也很迷人。

“祝你生日快乐。”陈凤喜很是真诚的举起了酒杯。

“谢谢。”胡家仙也开心的与他碰了碰杯。

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之后,胡家仙就不急不慢地说道:“你的朋友最近活跃挺频繁的嘛。”

刚想动筷子的陈凤喜,被她这一句话给吓了一跳。

“不用紧张,我不会把你怎么样。我只是知会你一声,别让他们天天没事在我店门前瞎溜达,要是哪天楼上扔个花盆什么的下来砸着就不好了。”

“呃……”

无语,相当的无语。

堂堂的天众,能躲不过一个花盆?

还真躲不过!

他不是说武大郎他们身手不好,而是这暗中跟在胡家仙周围的人身手太好了,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陈凤喜才没有试图逃脱。而且为了搞清楚这个娘们到底为什么要抓自己,他也只是让开大朗向八苦他们报了个平安而已。

“我知道了,我会告诉他们一声。”陈凤喜轻声说道。

“嗯,那就好。今天莫子过来跟我说,你在酒吧里边挺招人喜欢的,是不是真的?”胡家仙眨着一双大眼睛看着陈凤喜问道。

“没有的事,就算有,我也不知道,没人对我说过。”陈凤喜平静地说道。

“哟,你还牛上了啊。其实,但凡是有点眼光的女人,都会对你感兴趣的。”胡家仙不紧不慢地说道。

陈凤喜好奇地抬头看着她,“为什么?”

“没为什么,你身上,天生就有让女人着迷的东西。”

“什么东西?”

“神秘感。”

“神秘感?”

“是啊,神秘感。女人就是好奇心太重,所以你这样的男人,很吃香。”

“我怎么不觉着我身上有什么神秘感?”

“一个陌生的男人突然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突然进了一个陌生的酒吧干起了服务员,这还不够神秘的吗?我想,要是哪天我再去你们酒吧一趟的话,你就更神秘了,这样吧,明天我就去一趟,看看能不能再帮你赚点分。”

“呃……”

两个人一边吃着饭,一边闲聊着。

这种聊天,几乎每天都会进行一次。

大多数时候,都是以陈凤喜的无语来结束。

陈凤喜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这么迷茫过,他有些看不透胡家仙。

他不知道眼前这个女人,到底是那个妖门妖女,还是一个便利店的老板娘。

更不知道她是那个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还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天使。

总而言之,这胡家仙,就是一个矛盾体,一个让人头疼的矛盾体。

吃完饭,胡家仙很是利落的就把桌子收拾好,洗漱一番后就直接上楼休息去了。

而上了一夜班的陈凤喜,则是只能躺在那张不怎么软和的沙发上,似睡非睡的那么闭着眼看着店。

每天,只有在凌晨五点到上午八点这个时间段,陈凤喜还能安安静静的睡会,这个时间一过,陈凤喜就要开始忙碌起来。

便利店开在深圳的小步行街上,所谓的小步行街,就是没有大步行街那么多高楼大厦和大型商场,街道两旁大多数是一些像便利店一样五十多平米上下两层的门面。

胡家仙一直在琢磨着,是不是要在店里边加卖早餐,陈凤喜一直不同意她这么做,因为一但这么做了,他连那三个小时的正经休息时间都没有了。

深圳气温适宜,温暖湿润,四季常青,气候虽然宜人,但是那连绵不断的细雨却是烦人。

要么不下,要么一下就是好几天,这让晾晒的衣服基本上都会散发出霉味。

自从来了深圳,陈凤喜从来就没有为吃什么、穿什么发过愁,因为这一切,胡家仙都会准备好。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胡家仙都会为陈凤喜准备两个饭盒,一个是里边装着他的早餐,一个里边装着他的午餐,都是用微波炉热一下就可以吃的。

而干净的衣服也是会在她睡觉之前放到沙发旁边的柜子里,陈凤喜每天只要换上就行了。

不得不承认,她是一个很贤惠的女人。

可是她的贤惠,除了让人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之外,别无其它。

是的,除了不安,别无其它。

每天吃着她做的饭,陈凤喜都是提心吊胆,生怕她再在里边下点什么毒。

衣服,倒是可以放心的穿,因为在此之前,还没有这种先例。

上午便利店并不忙,陈凤喜基本是打着瞌睡度过的。

到了中午,由于小雨的原因,店里的生意也不是特别忙,所以陈凤喜还有点时间去睡上一觉。

再一觉起来的时候,就已经是下午了。

天空就像陈凤喜的心情一样阴郁,不过这阴郁的天空并没有影响胡家仙的心情。

她开心的唱着最炫民族风,陈凤喜常常感到纳闷,难道东北没有让她接触尘世的东西吗?怎么城市里边各种东西她都会那么感兴趣。

“陈凤喜,你说我去学门外语怎么样?”胡家仙一边将做好的饭菜端出来,一边看着陈凤喜问道。

陈凤喜皱了皱眉,道:“你学它干嘛?”

“到时候好出国看看啊。”胡家仙笑着说道。

“这个……可以学。”陈凤喜轻声说道。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还是不学了吧。”

“呃……”

无语,与胡家仙的对话,除了无语之外还是无语。

他不知道这丫头是天生这性子还是故意的,总是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拿自己开涮。

吃过饭,陈凤喜就洗了个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我走了”简单的打了声招呼,就推开了店门。

走在绵绵细雨中,整个人都变的轻松起来。

扭头看去,那个穿着白裙的女人,又踩着那有些摇摇晃晃的椅子,挂上了那盏白色的节能灯泡。

其实,店门的招牌下面有灯箱,但是她不用,原因是浪费电,没必要。所以每天在陈凤喜走后,她都会挂上那个灯泡。

灯泡只有三十瓦,并不是特别亮,但是在黑暗中却是特别醒眼和显眼。

这半个多月里,每天晚上都在这盏灯引着陈凤喜找到回家的路。

不知不觉间,陈凤喜已经习惯了它的存在,更习惯了看胡家仙挂灯时候的样子。

灯随着微风轻摇,她的影子在灯光下面摇曳。

美,谈不上,但是却很暖心。

“哎……她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啊?”看着那副暖人心肺的画面,陈凤喜不由自主地叹了口气。(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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