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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潘凤义子(第一卷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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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轮圆月高挂。

帐外寒风凛冽,银霜铺满原野。哒哒马蹄声传来,呼呼甲胄碰撞声入耳。

少年呆呆坐在地上,半天不发声,脸色铁青,和边上青铜酒樽一样,没有光泽。

轻轻探头到陶盆上方,一双稚嫩的脸映入水中。国字脸,不帅,却很干净,似乎写满故事。

故事如何不及细想,倒是这事故骇人听闻,睡个觉竟然穿越了,穿越到了这东汉末年。

如果不是周围的环境和原主人的记忆,不是掐得胳膊都流血,打死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这确是真的,不是做梦,如假包换!

他是潘胜,刚从南大历史系毕业,重工国企秘书,在西北贺兰山的民宿睡午觉。睁开眼睛的时,就来到这个世界,无疑是穿越了。

梳理消化原主人记忆小半晚,不得不含泪接受这一新身份。现在的情况是21世纪的灵魂锁在了这幅躯体里,而这个灵魂里却有躯体原主人的记忆。

这儿是泗水关郊外,时间是东汉初平元年,西元190年初。

潘胜虽是《后汉书》《三国演义》的忠实粉丝,但也不至于因此就穿越到这东汉末年吧?

如果真是这样,倒是遗憾了,遗憾不是《金瓶梅》的粉丝,遗憾没有穿越为西门大官人。

仍叫潘胜,和前世名字一样。字文凡,13岁,冀州河间成平县人,一米六左右,现为冀州刺史韩馥帐下屯长,正跟随讨伐国贼董卓。孤儿,有个名叫潘凤的义父。

汜水关——讨董——潘凤!无双上将潘凤?天呐!那个汜水关前被华雄三两个回合就斩于马下的潘凤?我义父!

“啊切!”想到这,潘胜不由得后背发凉,满头冷汗,打了一个寒颤。

火堆烧得不旺,整个军帐有点昏暗,地上也凉飕飕的。不知是天寒还是心惊,总觉得有股凉气向四肢扩散开去,肱二头肌抖了几下,右脸不停抽搐,像打摆子一样。

“天啦!咋这命苦!穿越到乱世就算了,还泥马穿越成一丘八;穿越成丘八也就算了,还泥马无父无母,唯一亲人马上要嗝屁,自己也会嗝屁。”用力捶打双腿,竟不怎么觉得疼。

“妈呀!心碎得腿都不是自己的了,真是悲催。”潘胜轻轻揉着大腿,感叹起来。

那是,任谁坐在地上一个小时不动腿都会发麻,锤上去自然没有知觉,哪里是心碎导致的。

“这才穿越过来小半天,就要over了。难道自己要创造穿越史上存活时间最短的吉尼斯纪录?”

“也罢,也罢,反正也不属于这儿!”潘胜无奈摇头苦笑,低声嘀咕,不停安慰自己无所谓。可怕死是人的本能,他表面还算镇定,实则内心慌得一比,手掌心都是冷汗。

“哎呀,妈呀,想多了,有点头疼!”

一阵刺骨寒风袭来,帐门帘子被掀起,一个一米八几胡子拉碴大汉映入眼帘。

大汉黝黑,一身黑色甲胄,头戴虎头铜盔。左手青筋暴起,压着七尺宝剑,右手叉腰,高额鼻梁,朱红大嘴,双眸如电,眉毛上扬,眼神中满是骄傲。

潘胜飞速读取记忆,与眼前汉子的一切涌入眼前。

这汉子是义父潘凤!那个与吕布齐名的河北上将。他是一个骄傲的人。

七年前,黄巾之乱席卷全国,北方一个个村落被流民抢光、杀光、烧光。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恶狗路边啃尸,野狼扒坟啃骨。

一只独眼秃狗身子伸到尸堆扒拉,只将一个脓包屁股露在外晃动,屁股用力向外撅,很是吃力。

突然!一只腿冒了出来,是人腿!一只幼小光腿,上面满是鲜血和牙印。

很快,腿后一个小孩从被扒拉出来!

秃狗累得气喘吁吁,将小孩丢到一边,小跑到不远处喝水。

水坑污秽,面上附满苍蝇,狗嘴一上一下,漏出一帘一帘黄褐液体,落下,滴滴答答!

看着不远处的血腥,秃狗满嘴哈喇,独眼放光。它伸出猩红的长舌,不停舔流脓的右眼。

突然,哼唧一声,张开血盆大嘴朝小孩跑去。

腥臭淡黄色的粘液体滴落到小孩脸上,有点温热。呼气的声音越来越近,已经有热气扑到脸上了!

噗通!噗通!

依稀可以听见秃狗的心跳。

小孩吓得闭眼哈气,全身瑟瑟发抖,感觉空气都凝固了,时间过得很慢。只祈求这恶狗下嘴快点,来个痛快的,不要咬一小口,撕一小口的。

已经对活下去不抱任何幻想,只求速死。

“呼呼呼!”

有东西呼的一声贴着耳边飞过,一股乱流窜入耳中,嗡嗡作响。随着“旺”的一声,些许更加腥热的液体汁到脸上,溅入他哈气的嘴中,粘稠中带点咸鲜甘甜。

小孩睁眼一看,恶狗正躺在一旁喘气,出气比吸气多,一只羽箭穿透脖子将其牢牢定在地上,注定是活不成了。

耀眼的阳光下,一个黑马将军飞驰过来,将他抱上马,又飞驰而去。

小孩那年6岁,被黑马将军收为义子,亲授文墨武功,视如己出,改名潘胜。

“文凡,发什么呆?”

“纳尼?what are you doing? now!吓死劳资了!”一声洪钟巨响将潘胜的思绪吓回现实,惊得他打个哆嗦,本能吐槽。

“你、、、怎么啦?说的什么,是不是还没好!”潘凤快步跑过来,焦急而关切地问道,托着的双手有点颤抖。

我去!这是东汉,差点露馅了,还飚起英语了,潘胜连忙捂住嘴,往后挪挪屁股,眼神乱闪。

“没啥事,就是走神了,我刚才说了啥吗?义父是不是听错了!”潘胜灵机一动,立刻起身去案几倒酒,背对着潘凤打马虎眼。

毕竟是学了四年历史的,结合着这副躯体的记忆,酒樽刚倒满,他就有了对策,决定装下去,装一辈子吧!反正也不难,装久了假的也是真的了。

酒色偏黄,满是杂质,一看味道就不怎么好。

“袁绍这厮真是可恶,竟然和袁术一起掐着我军粮饷逼迫明公让出河间郡给他,老夫岂能答应?”潘凤摘下头盔放在帐门边的架子上,很是愤懑,看了眼潘胜又立刻变得和蔼:“文凡,休息了几天你水土不服的毛病应该也克服了,明天随你赵浮叔给我压阵,看为父我战将夺旗!”

潘胜双手捧着铜樽,转身向前走去,身体微弓,说道:“义父,喝杯酒驱寒!军伍之事自是听义父的安排!”

这个递酒动作总是在脑海中闪过,当拿起铜樽时,就条件反射地上前递酒。显然这幅躯体的原主人经常做这个动作,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

“好酒,虽不及他渤海郡‘英雄泪’烈,却也是一杯乡愁。”捏过铜樽一饮而尽,摸了摸胡须,潘凤道:“孙文台刚刚战败,袁绍就邀请我和明公(韩馥)赴宴,当时老夫就知道他没安什么好心!果然,这厮竟然要军帐之中埋伏刀斧手,逼迫明公将河间郡暂借其驻军,还说不借就不要指望袁术的粮饷补给!还好老夫早有准备,安排了你赵浮叔带200甲士接应,不然还真不好脱身。”

“可粮草之事还真是个问题,我两万大军出行甚急,军资不齐,如今只剩三日之粮了”潘凤眉头一锁,突然叹气,悄悄解下佩剑。

“义父,这袁绍如此阴险,何不去向其他诸侯揭发他的行径,让他身败名裂?”潘胜立刻上前接过佩剑,放于案几。

“国事为大,他是联军的盟主,我们需要他把大家拧成一股绳,战胜董贼的二十万大军,于危难之际扶社稷。”

抖了抖甲胄,又说:“揭发也不会有什么用。孙文台就是因为袁术粮草供应不及时而战败,折了大将祖茂,程普、黄盖等将军向诸侯们申诉也没有啥反响。袁氏四世三公,诸侯们也不敢轻易得罪。不过还好,袁公路承诺明天为父代表诸侯出战,斩了华雄那厮,就匀出一万石粮草给我军!我军就有一月之粮了。”

这么快?听到义父明天就要对战华雄,潘胜腿一软,差点摔倒了地上,急忙劝道:“义父切切不可与那华雄交战,否则会被——”

说到这他立刻用手捂住自己的嘴,满脸焦虑,满嘴是话却不能说,明知结果却无法一吐为快,只能跪在地上前行,泪流满面:“义父切不可与华雄那厮单挑,那厮武艺高强,贸然交手恐有不测。”

想起潘凤从秃狗嘴中救下自己,俯在身后教授自己练剑、给自己擦汗、、、潘胜已成泪人。继承了原主人的记忆,也继承了情感,此刻他就是原来那个“潘胜”。

“哈哈哈,文凡多虑了,我连吕布那厮都不惧,何惧这宵小,一头西北狼而已,我那百斤大斧早已饥渴难耐,明天我就斩了董贼的这匹头狼!”

是啊!天下皆言,并州吕布,河北潘凤,无双上将,决一雌雄。义父的战力应该和吕布相差不大,怎么可能被华雄斩于马下。

吕布武力公认为极品,义父即使有差距也应是个一流上品。天下武功三流十品,每十万人中才出一个一流上品者,义父都快摸到武力值的天花板怎么可能轻易被杀。

这七年来,义父的战力自己也是见过的,典型的万人敌,横扫河北无敌手,颜良文丑都不是敌手。难道是自己想多呢?

潘胜满脸狐疑,稍微释怀的心再次高悬:“不对,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历史应该不会错的。”

轻轻扶起潘胜,潘凤眼睛有点湿润,感觉义子真的长大了,懂得关心人了:“为父半生为国事奔走,三十岁遇到明公,成就一番功名,如今已经三十有八,纵使身死阵前也是为我大汉而死,不惭世上英,马革裹尸还也无憾了!为父膝下无子,二十五岁先夫人就因疾病离世,在这世上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了。”

“不过,老夫还要为大汉和明公征战三十载,也不是什么宵小能斩下老夫这颗头颅的。再说为父已在袁绍的中军帐中立下军令状,明天不斩杀几个敌将甘受军法,岂能畏缩不前。”

潘凤突然转身朝帐外大喊:“来人,将本将的大斧抬入帐中,给它也喝点酒水!”

“诺(遵命的意思)!”

两个上身赤裸壮汉吃力地将一柄约一丈长的黑色大斧抬了进来。

大斧黑光袭人,寒气外放,仅斧刃一点银白,不是几百条性命攒不出如此厚重的杀气。

“定山斧,热完身,老夫就给你喝酒。”

潘凤右手拿起这定山斧,弓腰旋转,速度渐快,一气呵成,斧光成圈。

运斧成风,呼呼作响,帐内火光随风起舞。

好一招横扫千军,怕是七八个甲士也能一招拿下。

将定山斧抛向空中,潘凤向上一跃,双手握住斧柄尾部,360度旋转,斧随人转,空气也随着转,速度极快,斧刃划破空气的嘶鸣声响彻大帐。

“噗!”潘凤突然感觉胸口闷,气力提不上来,一口心头血喷洒而出,随及眼前一黑,落地摔倒。

那大斧也失控飞出帐外十几米,狠地砸在地上,斧头没入土中三寸有余。

“义父!”潘胜扔掉旧樽,扑向前去,一把将潘凤抱起。

“将军!”

“快传军医!”

“祸事啦!快报主公!”

将潘凤平放到帐中木板上,看着他嘴唇泛白,脸色渐黑,潘胜不知所措,腿软的不行,滋溜一滑跌坐地上。

“看这样子,义父明天上阵厮杀肯定十死无生!”潘胜挪动着发抖的屁股,吸口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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