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科幻->关于去除灵异的正确姿势->章节

第11章 番外:我的来历(一)

热门推荐: 从向往开始制霸娱乐圈 我真不是魔神 都市国术女神 宇宙级宠爱 女配她天生好命 我有一座天地当铺 特种兵之战狼崛起 食物链顶端的猛兽 诸天新时代 剑仙三千万

有的时候,人往往会莫名其妙的深沉一把或者煽情一下,比如思考一下“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要去哪?生命的本源和真谛是什么?”之类的乱七八糟的神奇小想法。

其实有的时候,你会发现,要是类似于刚才提到的问题,自己有幸能把其中的一两个思索个八九不离十,那么在有的方面你会发现,其实接受一些极度反三观的事也不是那么的难哈…(╯°□°)╯︵┻━┻个鬼嘞!

作为一个不胖不瘦,不高不低,不俊不丑的,受过中高端教育,正在接受高端教育(上大学)的新时代青年人物,祖国未来的栋梁,墨锦城对于自己为什么会独自一人衣衫整齐的在荒郊野外醒来,做出了十分严谨(并不)并认真(也不)的思考,首先自己的肚子很饥饿,排除了故事情节中的“第二天”的可能;其次就是自己的记忆不论怎么回忆都只是记起自己和朋友和朋友一起出去吃饭结果朋友痛失女友,试图借酒浇愁并把自己也带上这件事情。所以结果就很明显了…

“妈的,苏清泉你个蛇精病,我陪你喝酒你还把我扔到野外!给我死出来,我知道你在旁边等着看我笑话!”

可是回答他的只有呼啸而过的清风在骂他白痴,终于察觉到不对劲儿是在为了找人走了快半个小时还没有见到一棵树的时候,“这孙子不会把我扔在草原上了吧?”墨锦城压着嗓子嘀咕着,这人就一点儿不好,就是自己倒了霉,身边的人就也等着倒霉吧,而且还是他一手操办的,每次看了笑话就好很多,然后乐呵呵的在小圈子里分享,最后就是请那人吃顿好的陪个罪。

“没想到啊,千防万防还是没防住这孙贼,真的是…”

墨锦城觉得这次多半是悬了,这孙贼没看到自己出丑多半是不会停了,“清泉,你想看我出什么瞅你说个话,我给你摆拍行么?”

这话说出来果然有用,墨锦城听见身后的草有动静,回身对着声音传来的地方开口:“你总算出来了,说吧,你…想…拍…拍…”

话语噎了半天说不出口,因为他看见那个发出声音的地方正站着一匹巨狼,垂着涎水看着他,为什么说是句狼?因为这匹狼至少比他在电视上看见的狼要至少大出五六圈,连传说中的落基山狼王都要大,嗳?我为什么要想这个(?_?)?

墨锦城:“我@#¥%@,你不要过来啊!!”

转身在草原上奔驰而出,这东西绝对不是道具,也不是投影;那种腥臭味绝对不是什么东西能模仿出来的,这绝对是真家伙,“狗屎,清泉你这东西不会把我扔草原上就跑了吧?不害怕老子死在这里么?”

当天晚上,墨锦城是在一个挺大的地洞里过的夜,今天一天过得太刺激了,又是巨狼,又是巨牛的,到最后甚至连野人都出来了,只是那种衣不遮体的样子,还有那种完全分不出来到底是不是语言的叫声,都有些超出了他的认知,有种让他混入了非洲某小型部落狩猎的场景,可是这种典型的温带季风气候却让他知道自己绝对不在非洲境内。

“这不科学啊,”作为一个无神论者,过去的二十年都生活在祖国的的伟大光辉的照耀下的墨锦城从来没有一次碰到过这种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事情,不论是那种巨狼还是大的过分的牛,甚至是明显要大自己几圈的野人,都显示着这个地方的不正常,“这算什么?洞天福地?虫洞穿梭?空间重叠?”墨锦城双目失神的看着火堆,“总不可能是穿越吧?”身为无神论者,墨锦城和大多数宅男一样,嘴上高喊着”XXX我老婆!“其实私下里也知道自己就只能想想,根本不会有纸片人老婆陪自己厮守终老。

墨锦城作为一个学生,自然无可避免的接触过各种样式的小说,不否认,自己确实存在过幻想,穿越到异世界,或是觉醒超能力,有着别人没有的系统之类的,但是那也只能想想;作为一个学生,他知道自己做梦不犯法;但是穿越了这件事,“扯淡呢吧…”看着篝火上跳动的温暖的橘黄,墨锦城抵挡不住困意,昏昏睡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墨锦城毫不意外的发现自己被特别特别粗制滥造的草绳绑在石头上,旁边围了一圈的野人,穿着兽皮裙或者树叶,围着自己叽里咕噜的乱叫。

“……”好吧,墨锦城翻了个白眼,我不反抗了。

而看见自己醒了的人们过了片刻便自己让开了一条道路,一个佝偻着腰的老人步履稳健的来到自己面前,开口:“@#¥¥……#”(对不起我真的不会创造语言,笑哭)

“……请说中文…”明知道自己说的是句废话的,但墨锦城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还是开口了,一句话如同惊雷一样把老野人给吓退了三四五六步,颤颤巍巍的指着自己说了什么,然后“哗啦”一声,周围的野人全跪下来了;就这样,一觉醒来就穿越了的第二天,墨锦城莫名其妙的成了一个部落的神,至少在这个时候他是这样认为的。

是在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真的穿越了并且还异于常人了呢?大概是送走了自己认识的一个壮小伙子的时候,墨锦城看着躺在床上进气少出气多的老野人,还有自己附近多多少少都有些变化的人的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没有再长过,除了头发,连胡子都没有再冒过头。

这一发现让确认自己穿越后连续几年都没有等到自己金手指觉醒的墨锦城欣喜若狂,认为自己之前的“天选之子”的想法不是空想,而是确实存在的,不然自己这不老的能力咋解释呢?

哎呀,给墨锦城高兴的呀,恨不得原地起飞;可过了两年,墨锦城就高兴不起来了;没系统,想飞翅膀都给你掰了,你还飞个鬼啊?

现在,被掰了翅膀,啊不,没有翅膀的畸形小鸟墨锦城发现了一个不太好的秘密,丫的自己被当成祭品了…

“我现在有一句卧槽还来得及说么?”墨锦城看着逐渐逼近过来追捕自己的野人,心里苦涩异常;这个时候处于原始的母系氏族时期,父系氏族尚处于萌芽阶段,以为自己说了一句他们听不懂的话,还穿着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着装(衣服),就这样成了他们传了数代的传说中,未来部落会出现的英雄的祭品。

嗳?你说墨锦城咋知道的?

emmmm… ̄ω ̄=

这点嘛,就是因为墨锦城太闲了,而且苦于没人交流,于是自发的学习了野人(现在该叫远古人了)的语言,虽然仍然听不懂,但是连比划带猜还是可以明白八成的,一个打猎时断了腿的老人被扔到“安息谷”自生自灭,墨锦城不忍心就经常送水和食物过去,然后就知道了;再然后就是跑,再然后就又被抓了。

现在远古人达成共识,准备只将自己的脑袋作为祭品留下来,其他的全扔了。

然后…然后墨锦城就发现自己没死,只有脑袋照样还活着,可把他高兴坏了,特娘的自己可是不老不死的,那不就是无敌了么?自己身为一个不老不死,简称老不死的存在,还用得着怕谁啊?(嗳?总觉的哪里怪怪的…)

…………

总之经过了几十年的摸索了以后,墨锦城越发觉得自己所出的世界不是那么简单,而且自己绝壁是别人穿越的附赠品,而且特娘的快递还发错地方了!

为什么自己这么说呢?因为你看昂,墨锦城经过数十年的摸索,终于将自己现在异于常人的地方整理了个大概;首先自己不老也不死,但是不清楚到底是真正意义上的不老不死还是时间在自己身上的作用数倍的削弱了还有待考证;第二,他的自愈能力也有所加强,但是只比别人快三分之一左右;而且自己不吃不喝也一样会饿;再次,自己的记忆有所提升,只要经历过的事就能记住,而且不会忘,但自己的理解能力还是老样子只有中人之资。

emmmmmmm ̄ω ̄,自己这异于常人的地方是九块九抱有来的吧?!(╯°Д°)╯︵┻━┻

相关推荐:恐怖游戏boss总喜欢找我聊天关于我穿越大明当皇帝这件事关于我转生成蛇的那件事关于初恋这件事情关于重生后的老婆嫌弃我是个穷鬼这件事关于在异界求生这件小事逃离时间循环后我成了女神开局被女友分手,我来到了异世界赛博世界的重生者后宫重生:皇后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