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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看不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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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援朝的来与去,都没有引起王诩丝毫注意,他的目光从来都不会放在不在意的人身上。

坐收三天快递后,他同三天前一样开始合成武技。

源力:1

推衍:《铜像功》《???》

强化:龙虎壮骨丹

依托形意、八卦、八极、太极等真功夫,王诩准备推衍出一门可以释放自己全部力量的武技。

意念轻动,堆叠在王诩面前的武技秘本全部化作飞灰。

无数拳路套招开始融合,众多行功图开始叠合。

华光闪烁良久后,一本名字普普通的算法印入王诩的脑海。

《百胜拳法》。

说是百胜却只有八击的拳法。

这八击以威力而论,从弱至强分别为一夫当关、左右夹攻、三分天下、四面埋伏、五路奇兵、六合八方、七擒七纵、百战百胜。

其中,一夫当关以勇为先。

出拳之时心若怯懦,纵然拳招不变拳架不倒,也只能发挥出一两分力道。

左右夹攻需巧。

此巧非技巧,而是心灵之巧。

倒有几分老顽童周伯通的左右互搏之术的意思。

三分天下要韧。

坚韧的韧。

不求一时之快,以百折不挠求得天下三分,是防守反击类型的武技。

四面埋伏求得是一个隐字。

暗招叠藏,峰回路转,要的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留没留后手,随时准备绝地反杀。

五路奇兵讲究一个险字。

风格和王诩先前迎敌时的风格极为相似,要的就是一个悍不畏死以命换命。

自六合八方开始,接下来三路拳招却并非纯粹的招式了,六合八方这一路拳法乃是养生、养气的拳法。

养生一说顾名思义,常练此路拳招能舒缓心情锤炼身体。

养气一说,说的是练这一路拳招的人要多读书多明理,养出一身放眼六合睥睨八方的气魄。

七擒七纵这路拳法则是能助人静下心来,以清醒冷静的头脑应对生活中的种种艰难。

要想将这路拳法练出花,史书与不能离手。

读史可以明智可不是白说的。

居移气,养移体。

将前七路拳法炼制圆满以后,无论你处在何时何地。

心中都会有一股有我无敌、百战百胜的信心:“《百胜拳法》,还真是拳如其名!”

和正统的拳招相比,《百胜拳法》真正能用来迎敌的招式只有前面五式。

但这门拳法格局之大,简直前所未有!

“居移气,养移体。”咀嚼着这六个字,王诩回顾了一下自己过去这几个月的行事风格。

“似乎,小家子气了一点。”有心剖析自己性格的王诩并没有美化自己。

细数他前段时间的经历,他确实有些德不配位,做事的时候充斥着一股子小家子气。

突然暴增的力量,让我有些迷失了吗?

王诩扪心自问,眼神有些迷茫。

修行至今,他都是自己摸索着前行的。

没有领路人的他,每前进一步都要摸索很久很久。

限于情报有限,他纵然实力不差也只能画地自牢,将自己的活动空间限制在一个小范围里。

以期能够在这个小范围里保全一条小命。

对于军部,对于玄镜司。

说王诩没动过加入他们的心思那是在扯淡。

背靠大树好乘凉这句老话他王诩还是知道的。

只是因为他身上的秘密实在是太大了,且顾虑自己半路出家,并非这两家嫡系,危机时刻很有可能被推出去当炮灰,他这才视玄镜司的招揽于无物。

“玄镜司是不可能加入的,到是很有必要改变一下我的行事风格。”

当不成朋友没关系,没必要冷嘲热讽把关系搞僵。

当然了,这些都有前提。

那就是人敬我一尺,我才能敬人一尺。

王诩反思了良久,最终决定尝试着改变一下自己。

这件事当从读书做起。

没有刻意的搞什么仪式,更没有特意的弄些提醒事物。

王诩只是在练功之余,重新捧起了书本。

兵书、史书,王诩都尝试着看了起来。

偶尔遇到感兴趣的地方,更是会结合史书中的描述,将自己代入其中,思考如果当时做决定的是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

这种改变成效很慢。

不,不能说很慢,应该说特别特别的慢。

最起码,和王诩武道一途的进展相比,这种改变带来的影响几乎微不可查。

在龙虎壮骨丹的辅佐下,耗时一个月后,王诩《横练铁布衫》第九层圆满。

一身筋骨在《横练铁布衫》九九八十一幅行功图的淬炼下,达成了钢筋铁骨的成就。

古时的项王与将李遇到而今的王诩恐怕都要甘拜下风。

王不过项,将不过李。

把现如今的王诩扔到古代,批盔着甲腰胯宝马后,他甚至有左右一场战争的能力。

《横练铁布衫》圆满以后王诩并没有迫不及待修炼《铜像功》。

而是继续以《横练铁布衫》锤炼着自身。

他总觉得,自己还未把《横练铁布衫》这门功法练到极致。

在没有危险逼迫的情况下,王诩更愿意夯实一下自己的根基。

不过,此事已经不急于一时。

所以,苦修个把月后,王诩终于离开了自己的狗窝。

踏出狗窝以后,他先是来到小区附近的家政公司,请了钟点工。

以前,他总觉得生死危机离自己很近,所以很久未曾打理过狗窝的卫生。

现如今,一身铜皮铁骨的他已经有把握在不磕丹药的情况下,捶死木雕菩萨像这种狼级巅峰的诡异了。

在不遇见虎级诡异的情况下,他不说有了横着走的本事,却也差不到哪里去。

没必要还想以往一样了。

搞定完狗窝的卫生后,王诩打车去了附近人流量最大的商场。

人是群居动物。

王诩自然也不例外。

他能忍受寂寞离群索居苦苦修炼武功,但这并不代表他喜欢这种生活。

闲来无事之时,他也喜欢到人多的地方沾沾人气。

阔惜,季节不对。

看不到青春靓丽的大长腿!

商场一处扶梯上,王诩用自己锐利的眼神扫视一圈后,不由自主的叹息了一声。

又错过了一年青春!

就在王诩叹息之际,一道风韵十足的身影不经意间闯入了王诩的视线。

李娜?

她被玄镜司救出来了?

一连两个问号不由自主的从王诩的心底升起。

当然了,心存疑问归心存疑问,王诩可没有拽住李娜追问的想法。

早前他就说过了,李娜是死是活他并不在意。

短暂一瞥后,王诩就移开了自己的视线。

沾足了人气,王诩拍拍屁股进了商场内部的超市。

他今天之所以会出门,除了沾人气以外,还有购进一些生活用品的想法。

牙膏、牙刷、洗发水,他需要购进的生活用品不在一个小数目。

没有挑拣、没有对比。

见到什么拿什么的王诩连一刻钟时间都没用到,就买齐了自己需要的生活用品。

就在他推着推车到收银台掏钱结账的时候,李娜的背影再度印入王诩的眼帘。

原来,她先前也进了这个超市买东西了。

看着前方不远处的背影,王诩的眉头不由自主的皱了一下。

别误会,王诩还不至于因为一天连续碰到李娜两回,就以为有人要害自己。

他的被迫害妄想症还没这么严重到这个地步。

王诩之所以会皱眉,是因为他从李娜身上发现了不协调之处。

刚才离得远,王诩还没察觉到不对劲之处。

现在,离得近了以后,他立马从李娜的神态中察觉到了不对劲之处。

她身旁好像还有一个人?

一个所有人都看不到,唯有她能看到的人。

这个人的和她的关系还很近。

不然的话,她不至于时时刻刻都眉角带笑。

上面的这段描述很矛盾,但王诩可以保证,自己只是在陈述他眼中看到的东西。

感知全开,王诩全力探查起李娜周围,想要验证一下自己心底的猜测。

可以王诩而今的感知,探查来探查去,却始终一无所获。

“奇了怪了,难不成眼前的李娜真的没问题?”王诩有些想不通,按照行为逻辑来看,时不时展现出侧耳倾听姿态的李娜肯定有问题。

可包括第六感在内的所有感觉全都再告诉他,李娜身边没有任何问题。

一遍又一遍的探查后,王诩不得不颓然的承认,他王某人很有可能打眼了。

李娜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

意识到自己打眼了以后,王诩不在关注李娜。

好奇心不在以后,李娜于他而言就是一个陌生人,王诩可没有盯着陌生人不放的嗜好。

他贪花、他好色。

但他自己知道,他不变态。

买单、结账。

王诩完成了今天所有目的。

走出商场,他拦了一辆的士准备打道回府。

就在一辆迎面而来的的士即将到他面前停稳之时,一道带着淡淡香水味的身影,突然在他前方不远处招手拦截下了那辆的士。

李娜?怎么又是她?

不等王诩脑海中的问题落下,又有数道熟悉的人脸进入王诩的视野。

常氏兄弟,马家兄弟。

曾经和王诩打过照面的几个金陵玄镜司精锐,隐隐约约的好像以钻进出租车里的李娜为目标,构建了一个包围圈。

“他们不是一路人吗?怎么看起来像敌人多过像友人?”看出常氏兄弟与马家兄弟对李娜的敌意以后王诩挠头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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