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言情->比邻->章节

44、44.对街的分茶店

热门推荐: 食物链顶端的猛兽 诸天新时代 女配她天生好命 剑仙三千万 特种兵之战狼崛起 从向往开始制霸娱乐圈 宇宙级宠爱 都市国术女神 我真不是魔神 我有一座天地当铺

秋时,赵启世到岭南,任职于宪司。随即,赵启谟护送嫂子及年幼侄子至广州,与兄长相聚。抵达广州隔日,赵启谟与兄长及其两位手下官员,到熙乐楼饮酒。原本只是去饮酒,不想遇到酒楼请来众妓卖酒的盛景。

赵启世是位品行端正的官员,来喝酒便是喝酒,喝完酒,就领着弟弟及两位手下离开,一点也不耽误。虽然连位倒酒的美姬也不曾邀请,但瓜田李下,不想有宪司狎妓的不实传闻。赵启世是新官上任,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也就在这热热闹闹的熙乐楼,赵启谟遇到李果。

离开闽地回京,至现在时间已有三年多,赵启谟差不多要忘记这位昔日玩伴,不想他竟出现在眼前。

相见时,有诧异,有喜悦,却也就那样,仿佛生活中遇到的任何一件惊喜之事。

在京城,赵启谟的生活丰富多彩,天天像过节,还没有赵爹的管制——赵爹调回京不久,又遣派去他地当官。因为要读书,赵启谟留在京城。那么多外地生,削尖头都想要来京城就读,赵启谟这种京城老户口,自然也是留在京城,这里教学资源最为优良。

三年前,当赵启谟再次住回高官贵族们聚集的坊区,昔日的小伙伴们欢声雀跃,单是洗尘宴,赵启谟就吃了数遭。

在闽地三载的时光,是人生里一个已褪色的过往,赵启谟觉得它泛黄了,把它像片枯叶般,夹到书卷里,搁置在书架蒙尘,不再去翻阅。

然而也并非全然遗忘,在认出李果那瞬,往昔的记忆一涌而来,终究对赵启谟而言,李果是位很特别的旧友。

这人和他打过架,也救过他的命;而他也曾为他烦恼过,也曾教他读书识字。

想来还是有缘,三年后,竟又在岭南相逢。

离开熙乐楼,赵启谟心中没有多余念头,李果已成为珠铺的伙计,从衣着看,日子大抵过得不差,再不是以往那位需要人伸援手的果贼儿,令人欣慰。

如果路过城西珍珠铺,就去看看他,如果没有路过,便也就作罢。

他和李果之间的交集,在离开闽地时便已斩断。这番来广州,不过暂居,过些日子仍要回京。

将李果置于脑后,赵启谟在城东又度过两日。赵启世有意将弟弟带在身边,让他接触官员们的生活,为以后进入仕途做准备。

兄弟两人年纪相差得大,打小没怎么玩在一起,对于这位兄长,赵启谟十分敬重。有时听着兄长训话手下,不免联想到赵爹的模样,都说长兄如父,诚不我欺。

前些时候,因为京城一位友人惹事,牵连众多,赵启谟虽然没涉及,却也被管束。也难怪,赵启谟外祖母将他遣送出京,要他去兄长身边暂居。

犹如当年抵达闽地,前往岭南,赵启谟起先的心情也是不悦。这趟岭南之行,像是一个惩罚。

不同于幼年的抵制,抵达广州,赵启谟逐渐被此地的风土人情吸引。

京城虽然繁华,但不如此地多彩多姿,商贾如云,海帆遮云天。

一早,巡检使之子胡瑾到赵启谟入住的官舍拜访,他虽然是武官子,但就住在隔壁,对赵启谟似乎有很大的兴趣。赵启谟起先以为他是来奉承的当地子弟,对他颇不以为然,一番交谈后,发现此人虽无文才,但博闻多识。

这日,胡瑾和赵启谟说起广州的番坊、番学,绘声绘色,赵启谟早有耳闻,早有些心动,想去瞧瞧。

胡瑾比赵启谟还大两岁,一身蓝袍,长得黑瘦。他不是本地人,对广州却十分熟悉,令赵启谟不禁想到当年在刺桐遇到的刘通判。

觉得这人有趣,便也就带上两位随从,跟着胡瑾前往城西。

番坊、番学都在城西,广州最热闹的商肆也位于城西。

“旧朝城墙用的是板筑的土城墙,风吹雨打,又逢战事,城墙大多倒塌。后来,才改用砖筑,修得这般高耸、规整。”

站在城东大门下,胡瑾介绍起过往历史。

“城东原是由旧城扩建,所以府署仓库都在里边。城东住的多是官人,城西是商肆,住的多是商人。”

听着胡瑾的讲解,赵启谟跟随胡瑾走出城东。

从城东走至城西,一路盛景入目,商铺林立,货物琳琅满目,各国商人云集。却不想胡瑾不走大街,带着赵启谟进入巷区,穿越小巷,眼前豁然开朗。胡瑾指着眼前一条延伸至海口的水渠说:“这便是城西的澳口,海船停泊于海港,遇到风暴往往折帆沉船,而后才挖上这条水渠,四方往来船只便都停泊在澳中。”

赵启谟看着澳中密麻的帆船及两岸高低不齐的建筑,他想这里杂居着五湖四海的人,对走海路的人而言,这里可能是抵达广州的第一个场所。

参观过澳口,赵启谟随着胡瑾穿越一条窄巷,赵启谟留意到巷名叫:三元后巷。

这日,胡瑾带着赵启谟去城西商肆,去番坊,去番学,归程时,又经过朝天街。

赵启谟知道这里是城西最繁华的地带,想起李果说他在城西的一家珍珠铺当伙计,便问胡瑾是否知道沧海珠珍珠铺。

“怎会不知道,那是城西最大的珠铺,就在前方,我带你过去。”

胡瑾始终热情无比,看来纯粹是乐在其中。

“并非是要买珠子,在外头看看便行。”

赵启谟没打算进入珠铺,只想站在外头观看一番。

“好好。”

胡瑾眉开眼笑,他闻着赵启谟身上的龙涎香气息,看着他那张英俊而深致的脸,心里十分舒畅,真是赏心悦目。

这人不愧是京城来的世家子,又年轻又好看,举止投足间儒雅别致,何况声音也是悦耳动听。

“便是这里。”

胡瑾指着一家彩楼彩络的门面,两人已站在铺外。

赵启谟朝铺内探看,里边有典雅别致,有二三顾客,四五伙计。在这伙计之中,李果的身影挨靠着柜台,他正在接待一位牙侩,和牙侩清点、结算货物。李果侧对铺门,专心致志。

不同于在熙乐楼相遇时穿着的华服,李果今日着布袍,蹲在地上,边点货物边筹算,还在账本上勾勾画画,十分老练。

见赵启谟往珠铺内看得目不转睛,胡瑾也朝赵启谟注视的方向看去,发现是位年轻伙计,看着还有几分眼熟,约莫是在哪里见过。

“要不,进去瞧瞧?”

胡瑾想这位世家子,用着最好的龙涎香,不可能买不起珍珠,可为什么站在门外踟蹰不前。

“天色不早,也该返回。”

赵启谟不再停滞,从李果身上收回目光,离开珍珠铺。

回到官舍,夜里卧床休息,赵启谟眼前出现李果在珍珠铺里的样子,也想起在熙乐楼,辞别时,李果眼中的错愕。

赵启谟并没有和李果叙旧的念头,毕竟两人一个官宦子弟,一个仆役,亲自去找他,想想也颇为荒诞不经。而让仆人拿名帖去招他来官舍,又显得太过生份。

虽说是这样,第二日午后,赵启谟带上一位叫阿鲤的仆隶,托口要去卖香药,仍是前往城西。

赵启谟身上有只巧夺天工的金香囊,里边存放的是龙涎香。这种香药,价同黄金,香味尤其别致、隽永。显然,他并不需要买香药。

抵达城西,天近黄昏,赵启谟在朝天街一家分茶店落座。他的装扮仪貌怎么看都不像是坐一楼的客人,以致周身品茶、用餐的人们,朝他投去疑惑目光。

赵启谟的位置挨着沿街的窗户,能看到街外的行人,和对街的商肆。

茶博士提水点茶,赵启谟无心观看,店小二过来招呼,赵启谟随意点下几样食物,他悠然品茶,注视对街。

阿鲤约莫十三四岁,侍立在赵启谟身旁。他童心未泯,在分茶店里四处张望,也朝街外探看,似乎样样有趣。

天色渐黑,对街的店铺逐一关门,唯有这些酒楼食店还在营业。

对街的沧海珠珠铺打烊,伙计们陆续出铺,李果走在后头,他仍是一身布袍打扮,和一位个高的伙计交谈几句,独自一人挨着街边行走。李果走过茶肆时,赵启谟本想将卷起的帘子放下,遮挡李果视线,不想李果似乎在思绪着什么,只是低头行走,对四周毫无兴趣。李果径自往前走,他步伐不急不缓,穿越过人群。

记忆中的李果小胳膊小腿,调皮机敏,容貌秀气。长大后,稚气脱去,五官长开,越发清秀,他身材修长,仪态端正。他穿身暗蓝色的布袍,因为天渐冷,在袍外罩件月牙色的旧衣。他的发髻如堆鸦,眉眼如画,发髻上还斜插枝略有些枯萎的桂花。

赵启谟端详着,想着李果无知无觉,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是要到哪里去。

“阿鲤,你跟上那位蓝袍白衣,头插桂花的少年。看看,他是要前往哪里?”

赵启谟吩咐阿鲤。阿鲤虽然不解,还是听话跟随过去。

目送李果和阿鲤一并走远,赵启谟端起茶盏,低头呷茶。

相关推荐:开局表白被拒,转身我嫁给亿万富豪重生之地产神话制造穿越之制造末世全球追捕之最强逃亡者她是我的翅膀我在魔幻世界炼体炮灰不想死(快穿)簪缨世族沧浪之城(全2册)前世孽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