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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我会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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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了?快坐快坐!"

看到姜乔进来,唐老板的眼前一亮。招呼姜乔坐下后,他又要亲自去吧台拿酒:"喝点什么?"

姜乔摆摆手:"直奔主题吧。"

"好,好!"

唐老板早就心急如焚,巴不得如此,眼巴巴地看着姜乔:"你有什么主意?"

姜乔看了看舞台上百无聊赖地坐着摆弄手机的三个小青年,问道:"酒吧里就这么一支乐队?"

"对。"唐老板无奈道:"全都是自己学了几年乐器,然后组建了这么个业余乐队。

其实说起来,他们的表演还不错,在咱们云城的地下乐队里面,算是出类拔萃的了。

只不过和隔壁那些在燕京混过,还被大公司培养过的乐队相比较就差得远了..."

顿了顿,他问道:"妹妹你是不是认识什么厉害的歌手或者乐队,如果认识的话,麻烦转告,只要他能帮我度过这个难关,我一定有厚报,甚至股份都可以!"

"我不认识。"

姜乔摇头,指了指四个小青年:"让他们唱一个听听?"

听到姜乔说不认识歌手乐队,唐老板颇为失望,嘟囔道:"有什么可听的,反正比不过隔壁..."

"唱一个吧,让他们唱个最拿手的。"姜乔又说。

"行吧..."唐老板有气无力地点点头,扬声道:"生子,你们唱个《燃烧的雨》给这位妹妹听听!打起精神来!"

看得出来,唐老板和他们处得不错,一声吩咐后,三个小青年虽然有些垂头丧气不太乐意的样子,但还是各自抱起了吉他贝斯,鼓手也坐在了鼓架前。

"主唱是那个吉他手,名叫丁云生,我们都叫他生子,他算是三个人中天赋最好的,去年还参加过《欢唱男生》,而且通过了海选,不过在节目录制前被人暗箱操作顶掉了名额。

贝斯手叫王庆,因为体型略胖,我们都叫他小胖,别看他穿得花里胡哨的还戴着耳钉,却是三个人中最沉闷老实的。

鼓手叫刘永峰,今年25岁,是他们三个中年龄最大的,也是学历最高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才加入了这个乐队,勉强混口饭吃。

对了,他们的乐队名字倒是挺风骚,叫枪火玫瑰。"

唐老板一一向姜乔介绍,心里却是纳闷不已。

难道姜乔还是打算指望这个乐队击败隔壁的乐队?

如果这样的话,可真是一点希望都没有。

在演唱水平、舞台经验、专业素养、人生阅历等诸多方面,三位小伙子比起隔壁的那群老炮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而且枪火玫瑰这三个人现在的士气,也是低落到了极点,根本没有一丝一毫与人争强的勇气。

拿什么获胜?

姜乔却是不以为意,待枪火玫瑰唱完一首歌,微微点了点头:"还可以。"

对于一支业余组建,没有经过娱乐公司专业培训指导的乐队来说,其实他们的表演算是不错了。

尤其是主唱丁云生,别看他长相略显清秀,在小平头发型的衬托下像个乖学生,但唱起歌的时候,声音雄厚中带着一丝沙哑,能够在高音的时候展现出野性和爆发力,也能唱出低沉的旋律,是唱摇滚的这块料。

"这首燃烧的雨,有二十年历史了吧?"姜乔问道。

"二十三年了,这首歌是九六年的。"

唐老板神色缅怀道:"那可真是摇滚的黄金年代啊,摇滚狂潮席卷全国,催生出一大批优秀的乐队,每年都有听不完的新歌、好歌。

那时候,几乎所有人都认为摇滚乐将会成为华夏的主流音乐,长盛不衰下去。但谁曾想到,没过几年,摇滚乐就开始没落了。

直到今天,大家提起来摇滚,下意识想到的还是二三十年前的那些前辈,和那些被传唱了许多年的老歌..."

感叹了几声,他继续说道:"其实摇滚乐非常需要新鲜血液,大家也都希望能够听到新歌,毕竟再漂亮的老婆,你睡了...额,我是说再好听的歌,听了二三十年,也肯定没有新鲜感了。

隔壁的乐队当初能被光芒传媒签下,就是因为他们有几首自己的原创作品...那几首歌我也听过,歌词旋律都很一般,但即便如此,也能吸引到不少人了。"

姜乔指了指舞台上的小伙子们,笑道:"所以说,如果他们有几首新歌的话..."

她的话没说完呢,唐老板瞬间就激动了:"你认识会写歌的人?"

"不认识。"姜乔摇头。

唐老板一怔:"那...你自己就会写歌?"

"并不会。"

"...那你说这些干嘛。"唐老板神情一丧。

"我会唱。"

姜乔笑了笑,起身走向舞台。

...

"我的灵魂在燃烧!"

"只因你嘴角的笑!"

"我的心脏在狂跳!"

"就在你与我牵手的那一秒!"

蓝夜酒吧里,舞台上,四个穿着炫酷黑色衣装的男子在高声演唱,他们的动作狂野,声音高亢,整个酒吧里的气氛都被带动的格外热烈。

正直夜晚八点,蓝夜酒吧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即使数十个卡座已经坐满了人,还有人站在那里,端着酒杯随着音乐摇晃着身体。

炫目的彩色灯光闪烁不定,衣着暴露的女服务生来回穿梭,到处散发着荷尔蒙的激情。

"今天的流水,有希望超过十万!"

"隔壁的蓝夜酒吧,怕不是已经关门打烊了!"

曹玉琨端着一杯鸡尾酒,怀里搂着一个刚泡到手的妹子,心情大好。

"三个毛头小子凑到一起,就敢说是乐队?呵呵...拿什么和我们的黑蜘蛛乐队比?"

他看着舞台上的四个人,愈发觉得自己当初把他们带来云城真是一**明的决定。

在京城只是有些小名气的黑蜘蛛乐队,来到这个还在依靠二三十年前的摇滚歌曲过日子的地方,就是帝王一般的存在,几首原创歌曲,让云城的小青年们大呼过瘾,前呼后拥地赶来。

"春晖酒吧迟早会是我的!"

"等我积累到足够的资本,就再从京城请几支乐队来。"

"到时候,整个云城的酒吧行业,都将被我垄断!"

曹玉琨信心十足,踌躇满志。

"老大,春晖酒吧把架子鼓、音响什么的都搬出来了,好像要在外面唱歌。"小弟过来汇报。

"呵...这是要学我吗?"

曹玉琨嗤笑道:"老子当初让乐队在门口唱歌,是为了吸引顾客。他们的乐队...啧,是打算丢人现眼吗?"

他拍了拍怀里女人的屁股:"走,瞧瞧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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