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点小说网->玄幻->白痴魔女江湖游->章节

第八章 挣钱

热门推荐: 我有一座天地当铺 剑仙三千万 食物链顶端的猛兽 我真不是魔神 女配她天生好命 特种兵之战狼崛起 宇宙级宠爱 都市国术女神 从向往开始制霸娱乐圈 诸天新时代

清晨,一缕阳光照在水灵雪的房间里面,她睁开惺松的双眼,哟,什么时候了,迅速起床,走到临街的窗户边,轻轻推开窗户:“哇噻”街道上好热闹啊!怎么比昨天有更多卖东西的呢?而且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原来今天是赶集,所以人多,可水灵雪自然是不知道的了)看到此情景,水灵雪兴奋起来,噔噔地跑下楼,收拾一番,到柜台前问老板:“老板,我先在这里住几天,房钱多少?”

“住一天半两银子,住的天数多我们可以优惠!”老板答道。

“那我住8天吧!”水灵雪摸了摸腰包,昨天成风给她的银子是十两,先住上几天,留一些吃饭,不然又得饿肚子。以后就想办法去挣。

“就给3两吧,优惠你1两。”

“行,这几天的先给上。”水灵雪边说边取了银子给老板。这回水灵雪可变聪明了,先交了钱那就不用担心没地方住了哦。

交了钱,水灵雪迫不及待走到街中,径直跑到一卖首饰的店铺。因为她刚在楼上时就看到了那家首饰店,女孩子嘛都喜欢漂亮的首饰。水灵雪看到那些漂亮,绚丽的首饰,忍不住选了好几样,还在镜子里试了又试,看到镜子里乖巧的自己,水灵雪做了个怪相,呵呵地笑了。

水灵雪满身装备的出了首饰店,心情好极了。又跑到街中去闲逛,东看看,西瞧瞧,真是目不暇接,让人眼花缭乱。

“卖糖葫芦咯!”一阵吆吼声传到水灵雪耳里。水灵雪踮起脚在人群中四处张望,原来在街的另一边有个卖糖葫芦的大爷。看到那一串串红亮亮的糖葫芦,水灵雪口水都要流出来了。她奋不过身冲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卖糖葫芦的大爷面前:“来串糖葫芦!”

“好呐。”就在大爷取糖葫芦的同时,水灵雪摸了摸钱袋,“哎呀!怎么没银子了?水灵雪吃惊地掀起钱袋一看,原来钱袋被花了好长一条口子,银子早就被盗了。幸好那玉蛇没有放在一起,不然水灵雪死的心都有了。卖糖葫芦的大爷见状,立马将递到水灵雪面前的糖葫芦又拿回去放好。

水灵雪沮丧得想哭,天啦,怎么回事?这人事间为什么这么多恼人的事嘛,简直让人招架不住,现在怎么着呢?“哎!先回客栈在说。”水灵雪叹气。没有了钱,街道上热闹的情景再也提不起水灵雪的兴趣,她只有默默的走回了客栈。

“小姐回来啦!”客栈的老太婆热情的招呼水灵雪。

“恩,”水灵雪有气无力的应声道。

“发生什么事情了?看你无精打采的样子。”老太婆关心水灵雪。

“哎,我钱袋的银子丢了,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水灵雪急道。

“哎呀,发生这种事情真是气人,小姐是哪里人,怎么一个人来这里?”看的出,老太婆也知道水灵雪并非此地人士。

“我是外地来的,我是魔...”水灵雪刚想说出,突然脑海里想了妈妈的嘱咐,立即改口道:“我是一个人摸出来的,在路上父母被坏人杀害,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是去寻找一个失散多年的亲戚,现在无依无靠,钱又被盗了,真不知今后怎么过?”水灵雪诉苦道。

“哎,可怜的孩子啊,如果你不嫌弃,就先在我们这里住着,我们吃啥你吃啥,等有你亲戚的消息你再走吧。”老太婆看水灵雪一个人孤苦伶仃,又是个女孩子,心生怜惜之情,想收留于她。

“这真是太好了,但是我不会白吃白住,我会帮你们做事的,而且我一定要学会挣钱。”水灵雪诚恳地说。不过现在能有人收留自己,至少不用为吃饭住宿担心,水灵雪当然愿意了。

“要不你就做我的干女儿吧,我只有一个儿子,能再有个女儿,那真是太好了!”原来老太婆想收水灵雪做自己的干女儿。

“那真好。干--妈!”水灵雪突口而出。

“哎--乖女儿。”老太婆笑呵呵的答应。

就这样,水灵雪便成了这家客栈老板的干女儿。原来这家老板姓李,有一个儿子名叫李萧然,现在正在王城的武官里学武功,要几个月才回来一次,老俩口就在家开了个小客栈,虽不是很富裕,但生活过的还算将就。他们心里多么希望有一个女儿啊,今天见水灵雪那么可爱,便巴不得收为干女儿,一来可以帮助自己照料客栈,二来,儿子也大了,如果他们能两情相悦,那该多好啊!

只是,水灵雪却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毕竟自己的身份特殊,还有许多要做的事情,不可能安于现状。

一天,水灵雪看到干妈从外面回来,手里提着些兔肉,问道:“干妈,你哪里来的兔肉?”

“在肉铺子里买的啊!”

“那他们又在哪里弄的?”

“当然是有人在村子的树林里打来卖给他们,然后他们又卖出来从中间赚差价。”

“哦,那就是说如果我能打些兔子肉也可以卖给他们了?”

“是啊!”

“哈哈,那样我不就可以挣钱了!”水灵雪为自己找到挣钱的方法兴奋的说。

“可以是可以,但是你没必要那么辛苦的去挣钱,干爹和我会养起你的。”干妈摇头。

“不!我要凭自己的本事挣钱!”水灵雪倔强的说。

“看你那么弱小,难道还能做那些杀东西的粗活吗?那是很累的。”干妈劝道。

“我不怕,再苦再累也不怕。干妈,你告诉我哪里有那些动物呀?今天我就要去!”水灵雪拉起干妈的手撒娇。

“哎,真犟不过你,我们这村叫落霞村,在村子外面有好多的树林,林子里就有小动物,你可以去看看,但是千万别走远了,怕发生意外我们不知道,小心一点。”干妈拗不过倔强的水灵雪,终于告诉她哪里有动物。

“谢谢干妈,我去带个口袋,杀了好带回来卖。我要自己挣钱了哦~嘻嘻!”水灵雪高兴的朝自己房间里跑去。

水灵雪带上口袋,和干爹干妈打了招呼就出了门。她沿着街道向北边走,不一会儿就出了村,她回头一看,原来这里有一座牌枋,上书“落霞村”,这个村子并不大,水灵雪出来就花了10多分钟。她一出村,心里甭提多高兴了,现在正值春季,村外有一片桃树林,树上开满了桃花,真是美不胜收。水灵雪忍不住摘一朵下来,拿到鼻间闻了闻,“好香”。看到这么多美丽的桃花,水灵雪自语道:“这里该叫桃花岛才好嘛,怎么叫个落霞村。”

这时,水灵雪突然听到草丛里有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果然有一只肥肥的大白兔从草丛中跳过。水灵雪正想跑过去打,心想,何不用我的魔法呢?于是心中默念口决,右手向白兔指去,一团火球冲向白兔。白兔被火球击中,两腿一蹬,立刻死去了。呵呵,这么容易就杀到兔子,水灵雪洋洋得意起来。

不过水灵雪的运气还真不赖,不到一会儿,就用自己的魔法火球烧死了好几只大白兔。统统装进口袋,哟,怪沉的,水灵雪没多大力气,就抗起口袋打道回府,走在路上,虽然累的气喘吁吁,但心情却很愉快。

“老板,你这收兔肉吗?”水灵雪来到一家肉铺里,把包裹朝地上一扔,对着肉铺老板问道。

“收,当然要收了,让我看看品质如何?”肉铺老板说道。

“还要看品质啊?”水灵雪吃惊的问。

“哎呀!你这兔肉怎么回事,全是焦的,这样的可不能给你好价钱。”肉铺老板查看了一番,拿起一只给水灵雪看。

“这不都是兔肉吗?”水灵雪想到自己是用火球术杀死的,肯定会是焦的,但还是狡辩道。

“这可不一样,我们这里所收的都要新鲜的,凡是落到地上滚上泥沙,被火烧的都不会给好价钱,如果生意不好时,烧焦的我们还不收呢!新鲜肉味道都不一样,这怎么能说都是兔肉。”肉铺老板解释说。

“啊,原来是这样,那我这些兔肉怎么办?”水灵雪愁道,虽然说杀兔的时侯没费多大力气,但拿来卖时却把自己累的够呛。

“看你是第一次杀兔卖吧?挣钱也不容易,我还是全给你收了吧!但可没有新鲜的价高,不然我们会折本的。”肉铺老板见水灵雪那愁眉苦脸的样,猜想她多半是第一次杀兔卖,就以低价收购。

“好好好,收了就行,我下次一定弄新鲜的来!”水灵雪见老板能收自己烧焦的兔肉,自是高兴起来,也管不了价高价低,不然这么多兔肉,难道天天吃吗?

“来,给你钱。”肉铺老板拿了些碎银给水灵雪。水灵雪接过钱见天色还早,又匆匆地跑村外去了。

这回水灵雪变聪明了,当看到一只兔子跳过来的时候,她静静等候在一旁,却怎么也不敢放火,待兔子近了,她猛地朝兔子一扑,哎!兔子机灵,一跳老远,突突的跳开了。水灵雪因为手就那么长,所以没打住,这只放弃!幸好这里的兔子多,不一会儿,水灵雪又发现了一只,这次她加快出手的速度抓住兔子,可是兔子却没有死,水灵雪就挥起右手向兔头“啪啪”地猛拍几下,终于杀了一只,但是把手都给撑疼了。

水灵雪正准备换个位置,左脚被绊了一下,随即低头一看,原来是一把剑。水灵雪将剑拾起,用草轻轻地擦了一下剑身,是一把一尺来长两指宽的小剑。水灵雪拿起剑柄,“唰唰”舞动了两下,恩,不错,很顺手,一点都不重。这到底是什么剑呢?水灵雪把剑认真看了一遍,只见剑身乌黑乌黑,窄窄的很精致,在挨着剑柄的地方刻有“乌木剑”三个字。哦,怪不得这么轻,原来是木头做的。管他什么做的,拿起顺手就好。水灵雪正欣赏着老天赐与自己的“乌木剑”,一只兔子跳了过来,在一棵桃树下吃草,水灵雪见状,一剑劈过去,兔子就死了,哇!这样好快哦,还不费力,有武器就是不一样,看来我今天的收获一定不少,水灵雪心中暗自高兴。

“唿噜,唿噜”的声音传来,水灵雪寻声望去,“妈呀,”一只半人高的黄色猎狗正虎视耽耽地瞪着自己,这可咋办呢?从小到大从来没见过这么凶恶的猎狗,水灵雪心里吓的“咚咚”直跳,快跑!水灵雪心中想,可是来不及了,猎狗已然把水灵雪当猎物已经向她扑了过来,水灵雪本能的挥起手中的“乌木剑”朝猎狗一砍,但是猎狗很凶猛,一剑下去非但没有将它劈死,反而激怒了它,它疯狂的向水灵雪咬来,它要报复。晕死了水灵雪见硬打招架不住,便跑向一边,但是猎狗也迅速追了上来,龇牙咧嘴向着水灵雪示威,水灵雪躲不过,心里一急,挥起“乌木剑”向猎狗一指,一团火球冲向猎狗,猎狗被火球击中,汪汪乱叫,更加疯狂地朝水灵雪咬来,水灵雪边跑边躲,一边还不停朝猎狗放火球。终于,猎狗不动了,被火活活烧死,水灵雪也累的气喘吁吁。

“咦~今天我这火球发出来怎么这么顺手啊?”水灵雪躺在草地上暗自想到,以前发出时要先念一下口诀,这回一急,拿剑一指自己就发出来了,而且威力感觉还比以前的大些。难道?水灵雪顺手把剑拿起来一看,原来在刻有乌木剑的另一面刻着魔法力一的小字,原来这是一把带魔法的剑,果然用起来顺手。但是发火球怎么有那么快呢?大概是自己经常练习的缘故吧,魔法跟随自己的意念就发出来了,呵呵!水灵雪突然觉得自己生在魔神教真是太好了。

这时,天色已渐渐暗了下来,水灵雪打开口袋一看,哎!由于刚才和猎狗搏杀的时间太久,以至于只杀了一只兔子。没办法,今天就挣不了多少钱咯。管他的,天已晚了,先回家再说。

在快要到村口的地方,水灵雪发现了一头鹿子在吃草。本想不管它,因为天色已晚,但转念一想,这么大一只鹿子。杀了卖钱肯定比兔子划算多了。这么一合计,水灵雪悄悄走到鹿子的后面,举起乌木剑对准鹿的脑袋用劲全身力气狠命地劈向鹿子,鹿子被击中,虽不像猎狗那样凶猛,却也不像兔子那般当场毙命,它昏头昏脑本能地向袭击它的人顶撞过来。水灵雪见一剑没劈死,又举剑狠命的砍了几下,经过几个回合,鹿子就被被水灵雪杀死了。有武器就是比徒手好,不然水灵雪可能不敢去击杀这头这么大的鹿子。

水灵雪望着眼前这么大一头鹿子,不由呵呵笑了起来“这回该卖个好价钱了!”但鹿子那么大,可不象兔子装进口袋就行。没办法,水灵雪只得把口袋的口子撕了条布下来,把鹿子的前两条腿绑住,然后一手拉住布的另一头,拖着鹿子往回家的路走。

走到村口时,水灵雪累的实在不行了,她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望着那头大鹿子喘着粗气。

“姑娘,天色已晚,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还不进村?”这时,从旁边走来一个身穿浅灰色衣服的少年对着水灵雪问道。

相关推荐:妖尾之金金果实空间果实修真高手在校园荒岛之王和女总裁称霸荒岛的日子江湖游记带着系统回北宋男主们为什么都用这种眼神看我[娱乐圈]穿书后男主们都非我不可农场,啤酒和理想生活